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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天津市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試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天津市靜海縣人民政府批准,並經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靜海縣國土資源分局備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編號為津靜(掛)2008-03號等共6宗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工作(具體地塊情況詳見附表)。現就有關掛牌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各出讓地塊范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等,受讓方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方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方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二、競買人資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滿足掛牌文件中約定要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企業法人均可參加競買(凡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及法律、法規和掛牌文件中另有規定的除外);競買人須已在靜海縣注冊或於地塊成交後在靜海縣注冊新公司;
(二)上述6宗地塊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開工建設。津靜(掛)2008-03號、津靜(掛)2008-19號地塊於開工之日起36個月內竣工,津靜(掛)2008-11號、津靜(掛)2008-12號、津靜(掛)2008-13號、津靜(掛)2008-14號地塊於開工之日起24個月內竣工;
(三)本次掛牌出讓的各宗地塊均不接受聯合競買。各宗地塊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到帳時限、競買申請截止時間詳見附表,具體申請競買辦法請參閱各出讓地塊《競買須知》;
(四)各宗地塊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問題由受讓人自行向有關城市配套部門申請解決,並按規定繳納相應費用;
(五)各宗地塊原則上不得安排綠地,但因生產工藝等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得超過20%;
各宗地塊的空間范圍和開發建設須符合規劃建設管理的有關要求。
三、獲取掛牌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公告日期為2008年4月24日至2008年5月13日,自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13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區黃埔南路81號萬順大廈B座9層)購買掛牌文件。
四、掛牌時間和地點
上述6宗地塊均采取掛牌方式出讓,掛牌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自2008年5月14日至2008年5月27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區黃埔南路81號萬順溫泉花園B座1樓大廳電子顯示屏幕進行掛牌,並接受報價。
五、掛牌標的競買增價幅度
本次掛牌標的增價幅度為人民幣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
六、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各出讓地塊掛牌文件,以各出讓地塊掛牌文件為准。
八、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聯系人:竇先生孫先生
聯系電話:(022)28013219 28913503
法律顧問:天津坤鵬律師事務所楊春慧律師
另:2008年4月18日公告的津武(掛)G2008-018號地塊調整如下:准入產業類別為紡織業、容積率不小於0.8、投資強度不小於1125萬元/公頃,其他條件保持不變。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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