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近年來規模最大的一次土地執法行動,『百日行動』已經塵埃落定。據國土資源部13日通報,從2007年9月15日至2008年1月15日,『百日行動』清查出三類土地違法案件3.17萬件,涉及土地面積336.4萬畝。收繳罰沒款40億元,沒收和拆除非法建築物面積2627.9萬平方米;移送紀檢監察機關3857人,已追究黨紀政紀責任2864人;移送司法機關2797人,已追究刑事責任535人。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副局長張璞說,『百日行動』結束後幾個月的後續工作成效巨大。與『百日行動』總結大會時相比,收繳罰沒款增加20.8億元,沒收和拆除非法建築物面積增加387.9萬平方米;追究黨紀政紀處分人員增加547人,追究刑事責任人員增加202人。這表明,『百日行動』雖然結束了,但土地執法只有起點,沒有終點。
正如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一再強調的,『百日行動』是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快構建土地管理新機制的新起點,是啟動土地執法監管新機制建設的轉折點。當前必須清醒地看到,『百日行動』雖然取得很大成效,然而違法違規用地再次抬頭、蔓延的隱因還是存在的。當務之急是繼續抓緊做好各項工作,防止土地違法行為反彈。
防止土地違法行為反彈,必須繼續加大宣傳力度,保持輿論高壓態勢。對『百日行動』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地區,要繼續給予關注、鼓勵和支持。對少數整改和處理沒有完全到位的地方,繼續跟蹤督辦。對個別屢禁不止、整改查處不力的重點整改地區和重大典型案件『上收』,由國土資源部掛牌督辦,必要時要由國家土地督察機構下達整改意見書,督促整改。
防止土地違法行為反彈,必須引入獎懲機制,獎優罰劣。對依法依規用地的先進地區,要給予用地計劃指標獎勵;對嚴重違法違規用地的地區,要扣減用地計劃指標。對於嚴重違法地區,國土資源部正在研究列入下一步扣減指標的范圍。
防止土地違法行為反彈,必須全程監管、部門聯動,建立土地執法監管長效機制。在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之外,其他部門的聯合很重要,按照國務院發布的節約用地的通知要求,在項目立項上要重視,工商部門的工商登記,銀行部門的用地貸款,用地企業的融資上市等,各環節要緊緊相扣,並在預防、查處、監管、聯動等方面探索新機制,對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守18億畝耕地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