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土資源部公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考核辦法》。其中規定,國土資源部對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實行考核。為獎優罰劣,考核辦法對超計劃批地的,按照『超多少,扣多少』的原則,扣減年度計劃指標;對嚴重超計劃用地、耕地減少過快、嚴重違規違法用地、建設佔用耕地佔補平衡不落實的,扣減相應計劃指標;對認真執行計劃、組織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重大項目補充耕地、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做出重要貢獻和取得顯著成效的,給予計劃指標獎勵。
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考核導向明確,就是要嚴把土地供應閘門。該辦法遵循控制用地總量、突出耕地保護,促進節約集約、依法依規用地、促進差別化管理五項原則。實行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與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計劃雙向考核,內容包括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執行情況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落實情況,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包括新增建設用地總量計劃、新增建設佔用農用地計劃、新增建設佔用耕地計劃等三項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