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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時間以來,深圳非中心區房價持續下跌,有的樓盤降價幅度高達三四成。不少業主看到自己尚未入住的房子大幅縮水,痛心不已,紛紛要求開發商補償差價或乾脆『退房』。
開發商會補償這些『高價業主』嗎?新房縮水的損失究竟該由誰來承擔?記者走訪了深圳幾個降幅較大的樓盤,試圖從中尋找答案。房價降了沒住就縮水幾十萬開發商回絕索賠要求
新房業主:沒住就縮水幾十萬元泰華陽光海是深圳寶安區西鄉街道一處在建的高檔物業,在去年6月份開始的銷售期內,該樓盤共銷售了500多套房子,當時每平方米均價在1.5萬元左右,最貴的達到每平方米2.3萬元。今年樓市不景氣,3月初,在每平方米1.5萬元的基礎上,泰華陽光海為聯想集團的團購開出了6.5折的銷售價格。消息一發布,引起200多名去年置業的業主強烈不滿。
業主鄭先生表示,他去年以每平方米1.5萬元的價格買了套100平方米的房子,當時房屋總價為150萬元,他從銀行貸款102萬元,開發商口頭承諾今後銷售的房屋不會降價。現在,泰華陽光海打折銷售的行為,讓他的房產還沒有入住就白白縮水50多萬元房子已淪為負資產。
鄭先生說,他的遭遇具有相當的代表性。為維護自身正當權益,老業主們多次到泰華陽光海售樓部反映情況,並向開發商提出兩點要求:停止6.5折銷售行為;給老業主一定的經濟補償,但都被開發商以『購房是市場行為』為由拒絕了。
據記者了解,目前深圳類似泰華陽光海的情況不少,但目前大多開發商都直接回絕了業主的要求。
金地萬科等開發商:降價補償要求不合理泰華陽光海的開發商———泰華地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副總說,買房是一種市場行為,沒有只賺不賠的道理。現在房子價格暫時下降,要求開發商承擔損失,是說不通的。
針對旗下樓盤出現業主索賠現象,金地、萬科兩大房地產開發商最近一致表示,購房者提出『降價補償』是一種不合理的要求,開發商沒有責任和義務答應。對於這種說法,眾多要求索賠的業主卻不認同。深圳市寶安區金地梅隴鎮的業主張先生說,刻意強調『樓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是有偏頗的。
引發反思:企業責任社會良知缺失盡管業主向開發商索要賠償是否合理的問題眾說紛紜,但此次降價風潮引起了人們的反思。不少專家指出,『降價索賠』現象的出現,仿佛是一面鏡子,折射出社會各方的缺失:『只漲不跌』是很多高位入市的業主們的信條,他們的非理性追漲行為不僅推高了房價,最終也給自己帶來了煩惱;有些地方政府樂於經營城市,疏於調控樓市,致使房地產市場隱患叢生。
開發商企業責任和社會良知的缺失更是應當反思的對象。深圳市社科院城市營運中心主任高海燕(高海燕博客|高海燕新聞)建議,面對降價風潮和『高價業主』的不滿,開發商一味回避是不行的,應該以此為契機,主動完善公共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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