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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1.土地出讓金+大、小城建配套3500元
2.建築安裝費(高層、多層建築不同,取中)1600元
3.銀行利息、廣告、銷售費用等1000元
稅:
4.營業稅(按銷售價5.5%征收)550元
5.土地增值稅(銷售價-成本-營業稅)×(30%~50%)1400元
6.企業所得稅(銷售價-成本-營業稅-土地增值稅)×33%650元
利潤:
7.利潤1300元
按照上面所列,國家各項稅收理論上要佔商品房銷售價格的約1/3,再加上土地出讓金和配套費用,共佔銷售價的約2/3。如果政府在這兩類收入上讓利,代價是GDP總量將減少、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將減少。因此,改變以GDP增長為中心的發展觀和政績觀是老百姓住房得到實惠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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