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房價定了、房子也定了,而且定金也交過了,開發商五證齊全,可購房者屢次拿著全款要求簽合同,開發商卻一拖再拖,這讓購房者很納悶。見過催著買方交錢的商家,卻沒見過收了定金後,買家急著付款,賣家卻推三阻四不著急收錢的。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是想急於完成落單的,否則對於商品房買賣雙方都沒有約束力,而且還會造成違約,還要給購房者賠償損失。如果開發商不急於簽合同,購房者就要小心了。近日,幾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開發商向記者道出了個中玄機———
第一種可能:房子已被抵押套按揭
『我們項目最近好幾個交過定金的人要求簽合同,但是公司就是不跟他們簽。為啥?因為老板資金緊張,急需一筆錢去買地。』近日,西安城內一樓盤的營銷總監向記者透露了這樣一個信息:開發商不著急簽合同,其中一個原因是這些房子可能已經被抵押套按揭。
該營銷總監告訴記者,他們項目已售房源的75%和即將出售的全部房源目前已被抵押給銀行,由於現在的購房合同是網簽的,所有購房合同都必須在房管局備案,而被抵押的房源是不能簽合同的,因此公司要求他正常賣房,但要暫時停止與購房者簽合同。
據業內人士解釋,開發商在開發前期,都會以項目進行抵押貸款,在銷售中以回款進行逐步解押,這屬於正常現象。但是像上述樓盤的情況,是開發商在急需資金的情況下以內部員工或親戚朋友的名義『買房』,以此來套取按揭貸款,緩解資金困難,這種做法既欺騙了銀行,更欺騙了購房者。
風險分析:1.開發商還不上貸款,購房者竹籃打水一場空。據業內人士分析,開發商還不上貸款的可能性是有的,但對於有正規開發資質的開發商來說,出現這樣的情況很少。
2.在按揭貸款利率調高之後簽合同會使購房者蒙受一定的經濟損失,但損失不大。比如說8月份按揭貸款時利率是7.56%,9月15日調整利率為7.83%,那麼購房者在9月15日前簽合同,就能享受7.56%的利率直至當年的12月31日,到了來年的1月1日銀行自動按照7.83%的貸款利率執行。如果在9月15日後又調整了幾次利率,那麼銀行就按照最後一次的利率執行。所以說,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如果晚簽合同,會在利率上蒙受一定損失,但影響不大。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