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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夏天,《住宅建設成為國民經濟新增長點的研究》課題組在北戴河召開的一個小型研討會,成為房地產業被列為國家支柱產業的開端。隨後的2003年,『房地產業是支柱產業』的提法寫進國務院18號文件。而1998年出臺的個人按揭政策則為房地產業裝上了推進器。此後10年,房地產業取得迅猛發展。
『那個時候還不適合提房地產業,因為當時房地產業還受到國家的嚴格控制。所以1997年都沒有召開過研究房地產的會,國家所有研究住房的會議說的都是住房建設。我們的會議也沒有提房地產業,也只是說的住房建設。』當記者問是否在北戴河會議上提出建議將房地產業作為我國支柱產業的時候,孟總笑著糾正了記者的說法。
『我記得當時會議中確實有提到房地產業和建築業的不同。房地產業要比住宅建設更寬泛,其中還包括了基礎設施、配套設施建設等。』孟回憶起當時會上的一個細節。
以上是來自於孟曉蘇先生的博客文章,同時,也有許多文章和文獻表明:我國對房地產業的稱呼是先經歷了『住宅建設』、『住宅與房地產』等稱謂後纔簡化而來的。這一簡化是方便了很多,從大的方面來講也是正確的。但是,從中央到地方,從最高決策層到購房戶,經過近十年的『房地產』稱呼使得所有人對『住宅』的概念都模糊了。因為將『住宅』混同在『房地產』當中,無形中將『住宅』的消費功能弱化了,而在一味強調『市場』的時候,『住宅』和『商業、辦公、綜合及其他性質的用房』一起在沒有來得及最大限度的保證『住』的時候就變成了富人和資金的投資與投機品。這使得我國的『住宅』價格也一起過高,漲幅也過快。在當前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國人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基尼系數不斷走高和外資大舉入侵的情況下,更造成住房價格飛速上昇。而在對這一點沒有清晰認識和准確把握上基礎上的各種對房市的調控措施難免會越調越漲,越調越亂了。
我國房地產這幾年的調控應該說是不理想的,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沒有將『住宅』從房地產業中劃出來區別對待。
本人從2005年開始就呼吁我們政府要控制外地人購買『住宅』,讓當地普通居民比非當地富人有更優惠的優先購房權。如規定當地居民和在本地經商辦企業和落戶的人憑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購買住宅時可辦低首付的按揭,但每戶只能按揭一次,其他人員購買住宅的則提高首付比例,根據不同城市的具體情況可以規定付60%以上乃至不能辦按揭的全額付款。
如果一味的強調『市場』,任憑投資和投機資金投向『住宅』,那些腰纏萬貫的人、雄厚的投資投機資金肯定會擠走只領清工資的普通居民。這是不公平的,這樣只會是富人越來越富,窮人越來越窮,有房人的房越來越多,沒房人越來越沒房。本人覺得,對房地產業的妥當稱謂應該是『住宅和房地產業』,這是符合實際的,利於決策層制定調控我國房價的政策,也利於人們對當前房價的認識。只有對『住宅』的認識到位了,我們的房價也就合理了。
剛好,3月5日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如獲通過,十七大提出的『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改革,將從原則設想進入具體實施階段。而有消息說建設部門的職能將按『城鄉建設』和『住房保障』兩大體系設置。看來,中央也認識到了『住宅』的本質了,那『住宅』的春天真的要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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