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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長春市北部某地塊本無今年開工的計劃,但是由於擔心閑置土地被收回,今年年底准備動工。據了解,近期國家土地調控接連出招,已經對一些開發商產生影響,使其不得不調整開發計劃,加快開發速度。
2008年伊始,土地調控政策接二連三出臺。繼1月7日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後,國家稅務總局再次出重拳,出臺《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業務准則》要求從嚴征收土地增值稅。1月23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又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稅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國土資源部門在對用地情況進行檢查和查處土地違法案件中,發現擅自轉讓(受讓)土地使用權的,涉及未提供相關土地增值稅和耕地佔用稅等完稅憑證的,應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財稅部門。
地方政府也加強了土地調控力度。長春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朱亞福表示,長春市今年將嚴格執行閑置土地處置政策,閑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要堅決收回重新配置。對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閑置費。
業內人士認為,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及嚴查閑置土地等調控措施首當其衝是打擊『囤地』。據了解,目前長春市場上『囤地』現象並不少見,但主要是一些有實力的開發企業超戰略性的囤地行為,一方面表示開發商對樓市未來的預期是向好的,但另一方面也會帶來不利於房價穩定等方面的問題。另外據了解,一些開發企業並不是不想開發,而是由於房地產開發所需啟動資金大、同時又面臨融資困難,部分中小企業出現資金短缺無力開發的情況。此外,還有因為地上物拆遷困難,項目沒有辦法取得實質性進展的企業,也將受到此次調控影響。
長春一家本地開發企業認為,土地嚴格調控對於各家房地產開發商的影響不盡相同,對有大量土地儲備的公司利潤水平有較大的影響,因為這些公司此前拿地普遍價格低廉,如不按期開發,相關稅費也就更高昂。而部分本來資金實力不強的中小企業資金緊張的局面會更加嚴峻,甚至可能被淘汰出局。
目前長春房地產市場上,受宏觀調控和2008年市場並不明朗的情況影響,部分開發商不得不采取措施為手中已經拿到的土地找歸宿,尤其是『囤地型』的開發商,往年拿到的地塊大量積壓在手中,如果不想被收回,只能在政策壓力下聯合開發,或自行開發;而一些戰略性囤地的開發企業,也被迫紛紛提前自己的上市計劃,表現為一些大規模的住宅區整體放量。在這種背景下,一些開發企業新到手的土地,由於對未來市場前景不可預期,也只能決定提前開發。
長春著名地產策劃人顧永超認為,有關部門加大清查閑置土地力度將加快一些地塊的開發速度,使房源上市量加快,有望緩解市場供不應求的局面,對調控房價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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