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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稅可能2008年試點,並且最先從商業地產開始征收—北京大學不動產研究中心主任馮長春近日在『改變城市的力量』中國地產峰會上表示,由於商業地產、寫字樓等牽涉面積比較少,所以最先從商業地產開征,繼而將征稅對象擴展到擁有多套住宅的業主,逐步實現只要擁有房產都應該納稅。
無獨有偶,不久前北京市地稅局局長王紀平表示,北京有望在6月份之前獲批向工業企業、寫字樓等商業地產征收物業稅。
這一系列消息再次將物業稅推上了風口浪尖。然而,看似平坦的物業稅開征之路卻並不平坦。物業稅出臺帶來的將是房地產行業的全面稅制改革,是對現有住房管理體系的挑戰。而要實現對大多數房產的全面征稅,非一朝一夕所能及。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近日表示,客觀環境所致,2008年物業稅不會開征。開征的大概時間在2010-2015年間,這在稅務總局內部已經達成共識。而財政部副部長朱志剛2007年12月中旬在財政部網站撰文表示,雖然開征物業稅是遲早的事,但在目前條件下開征難度很大。
物業稅瞄准商業地產
始於2003年的新一輪稅制改革,其中的重要一項便是對現有房地產稅費進行整合。出臺物業稅,完善以財產稅為主體的地方稅收體系。
2003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上,物業稅首次出現在《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乾問題的決議》中。隨後,財政部、國稅總局官員不斷發布物業稅進展,這一稅種遂走入公眾視野。
所謂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其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將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等收費合並,借鑒國外房地產保有稅的做法,轉化為房產保有階段逐年收取的物業稅,稅額將隨房產的昇值而提高。從國際經驗而言,物業稅是地方政府穩定的稅源。
2007年1月25日,國稅總局下發的《2007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將『研究物業稅方案』列入是年工作范圍。2007年『兩會』期間,提交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財政預算報告草案,也提及『研究開征物業稅的實施方案』。
2006年10月,物業稅開始模擬(空轉)評稅試點,第一批試點省市圈定北京、遼寧、江蘇、深圳、寧夏、重慶;2007年10月,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為第二批試點省市。至此,已有10省市物業稅『空轉』運行。
所謂『空轉』是指虛擬意義上的資金循環,雖然沒有實際征稅,但一切步驟和真實收稅流程相同,由財政部門、房產部門以及土地管理部門共同參與,統計物業的數量,並進行評估和稅收統計。也正是第二批試點的推出,讓業界普遍認為,2008年開征物業稅已是箭在弦上。
『財政部可能2008年試點開征物業稅,而且最先從商業地產開始征稅。』北京大學不動產研究中心主任馮長春近日接受北京部分媒介采訪時透露以上信息。作為物業稅政策研究制定工作的參與者,馮長春還表示,本來物業稅今年就可能試點的,但因多種原因被推遲。
馮長春表示,由於商業地產、寫字樓等牽涉面積比較少,所以物業稅最先從商業地產開征。繼而將征稅對象擴展到擁有多套住宅的業主,逐步實現只要擁有房產都應該納稅。目前,財政部門已經在對如何評估不動產、物業稅稅基和稅率等問題進行研究。
『北京今年已提出進行物業稅「實轉」的申請,目前正在等待國家稅務總局的批准。』北京『兩會』期間,北京市政協委員、市地稅局局長王紀平對媒體的表態,立刻在北京房地產市場中掀起了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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