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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房博士:殷麗娟
『偉嘉安捷』企劃經理
讀者:我現在月收入3000元,單位按照12%的上限比例為我繳納公積金,每月的公積金存儲金額約為720元,如今已經交了8年了,查看存儲餘額有近7萬元。想問這筆錢能提取嗎?要是提取了以後,單位還會繼續給我交納公積金嗎?
房博士殷麗娟:很多人存有誤區,認為逐月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不能夠以購房、裝修或者租房等正當理由進行提取。事實上,為了提前還一部分房貸,存繳人可將這筆公積金『存款』提取出來,以減輕部分貸款壓力。
對於已貸款買房的人來說,只要繳納住房公積金就無須擔心這筆金額會成為『死錢』或莫名其妙的『消失』掉,可通過以下幾種途徑提取。一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二是租房也可以提取,按照規定,如本人分攤的房租超過自己工資收入的5%,超出部分可提取公積金支付;無上述情況的在離休、退休後可提取。
此外,如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原單位終止了勞動關系,按照規定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本人可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並支取公積金。再者,移居國外卻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群,只需辦理銷戶手續,即可提取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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