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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價房全國鋪開,各種爭議也逐漸出現
2007年11月,溫家寶總理和建設部汪光燾部長考察新加坡時提出了『經濟適用房主要是面向中產階層』的觀點之後,中等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逐漸昇溫。
到2007年12月建設部正式受命研究政策保障中等收入群體住房。考慮到經濟適用房的適用對象被2007年的《國發24號文》明確由中低收入家庭下調為低收入家庭,限價房成為建設部下決心解決中等收入群體住房困難的主要推廣內容。
在提到2008年全國建設系統工作時,建設部副部長姜偉新提出,在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同時,要把幫助中等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問題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大膽探索。然而此前在全國各地次第推出限價商品房的過程中,已經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並集中在如何界定『中等收入』,以及到底需要多少限價房。
各地上演『限價』大戲在繼寧波、青島、福州、廣州、北京推出限價商品房之後,2008年更多省份和城市加入了開發限價房的陣營。
河南今年計劃推出限價房;武漢開建90萬平方米『雙限房』;煙臺探索建限價房解決『夾心層』住房問題;南昌市年內將推出12宗835畝『限套型、限房價』的商品住房用地;天津2008年開工建設限價商品房150萬平方米。西安更是2008年要推出400多萬平方米的限價房。
而北京市在2007年推出12宗兩限房,用地建築面積約387萬平方米(含配建廉租住房13.3萬平方米)基礎上,2008年更是進一步推出450萬平方米限價房。
廣州則是於近日公開發售首個限價房樓盤保利西子灣,該樓盤首批推出843套限價房,統一售價6500元/平方米。到2008年年底廣州限價房將達到有效供給1.5萬套。
2008年,限價房在全國呈燎原之勢。
首創限價商品房政策的是寧波市。在連續3年房價領跑全國的形勢下,2003年,為了平抑過高的房價漲幅,寧波市出臺了限價商品房政策。隨即在2004年2月,寧波推出5000餘套限價商品房,面積在55平方米~95平方米之間,均價控制在3000元/平方米左右,按規定主要提供給未享受過實物分配且無自有住房的單身家庭、已到適婚年齡無自有住房的單身居民或所擁有的自有住房低於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8平方米的家庭。
緊跟寧波的是同為計劃單列市的青島。鑒於房價高漲而經濟適用房投入的量不能滿足市面上的需求,2004年8月,青島市新的住房政策將原來過於寬泛的經濟適用房供應范圍一分為二,向低收入家庭供應經濟適用房,向中等收入家庭供應普通商品房。
為了使普通商品房與商品房有嚴格區分,青島市決定給普通商品房制定限價,同時購買普通商品房也要像購買經濟適用房一樣必須有購房許可證。普通商品房建設用地在出讓時限定了價格,開發商的利潤也被限定在8%以內,限價商品房的價格將被控制在周邊商品住房平均價格以下水平,按樓層、朝向等因素,在上浮不超過10%的幅度內確定每套住房的銷售價格,下浮不限,但平均銷售價格不得高於限定的合同均價。2006年9月青島市首批普通商品住房上市,公開銷售1200餘套限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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