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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介陷阱1-肆意編造虛假房源
在萬新村、小海地、宜白路、宜興埠等中介機構比較集中的地區,暗訪小組調查發現,很多房屋中介都是僅租用一間面積很小的門臉房便開張營業,有的中介掛著房介的牌子,還兼做婚姻介紹、職業介紹,有的則掛著職介的牌子,同時兼做房屋介紹。
暗訪小組在上述地區的工商部門了解到,這些地方的很多中介都沒有辦理營業執照,有的中介已被多次查處,但仍變換經營地點偷著營業;有的中介雖然辦有營業執照,但法定經營范圍只有房介或職介一項,但卻同時經營房介、職介、婚介等,似乎『無所不能』。
在宜興埠的一家小房介公司,聽說暗訪小組要租房,年輕的女工作人員非常熱情地從辦公桌的抽屜裡拿出了一本信息簿,在女工作人員的提示下,暗訪小組從密密麻麻的信息裡挑選了3套房子,決定去現場看看。
在交了50元信息費和20元的看房費後,工作人員纔帶著暗訪小組去看房。看完兩套房後,暗訪小組發現,其中一套房子已被房主售出,另一套房子正在被人租住,租住人根本沒有退房的意思。第三套房子在新開河邊,工作人員在帶暗訪小組去之前再三保證:『房子一定有,而且沒人住,如果沒有房子,我們一定退錢!』可當到達現場後,卻只看到一片廢墟,據附近居住的一位大爺介紹,原來因為新開河開發,這片房子早拆了。當暗訪小組要求退款時,女工作人員卻說:『我們都不退款,不過可以給你重新找房。』
房介陷阱2-僱『托兒』哄抬房價
在某區『中介一條街』的建設路,由於眾多房介機構競爭激烈,一些房介為賺錢竟然僱『托兒』使詐。
租房人王先生介紹,去年3月,他通過其中一家房介租房,中介帶他去看房時,他很滿意,當即與對方商定以每月530元的價格租下該房。而就在此時,帶他看房的人突然接到一個電話,一名男子稱也要租住該房,隨後馬上趕來看房,並要以630元的價格租下,王先生由於不想放棄,最後只好以650元的房租『搶租』下該房。
直到去年年底,房東突然找到王先生討要房費,王先生纔明白自己上當了,他說:『房租我是按季度交的,並且每季度都提前交齊,房東找我要錢,一定是房介吃了房租。』帶著房東一起找到房介後,王先生更氣憤了:『房介給房東結賬是按照每月500元的價格,租給我卻是650元……這還不算什麼,當我找到房介時,纔發現原來跟我爭著租房的人,竟是房介的工作人員!』
房介陷阱3-假產權證詐騙房款
調查中發現,多數房介在辦理租房的同時還經營代辦買房的業務,但經了解,很多房介根本不具有代辦買房的資質。
工商武清分局泉州路工商所陳所長告訴暗訪小組,去年年底武清區就有一起用假產權證詐騙房款案。當時,該區的一名男子利用網絡發布代辦買房的信息後,一名山東男子讓武清男子代其買房。在收取了對方13萬餘元的首付款後,武清男子將3套房屋的產權證交給了購房人。
然而,山東男子在實地驗房過程中卻發現了不少疑點,報案後,經查3套房屋的產權證均系偽造。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其他陷阱-四招通吃買賣雙方
『中介的利潤不單單是吃差價這麼簡單。』有過5年房介經驗的知情人高先生笑著告訴暗訪小組,房介的利潤主要來源於四個方面:差價、中介費、押金、罰金。
高先生介紹,差價是指一些房介往往會將出租房的出租價格抬高,有的甚至遠遠高於房東的定價,這樣,差價就會落進房介的錢包;中介費就是兩頭通吃,一方面收取租房者的中介費,另一方面收取出租者的中介費;押金是指房介要租房者在入住前交納防止其損壞房屋設施的錢,但對於黑心房介來說,這筆錢一般很難拿回;罰金是指在租房者違約或是損壞房屋設施時,房介開出的罰款。如果在租住的過程中,租房人一旦提前解約,不但押金拿不回來,還得繳納違約罰款。
以王先生租住的住房為例,房介收取信息費100元、看房費20元,加之房租差價1500元與出租人交納的100元中介費,總共是1720元。
業內解密-房介隱性牟利主要有三
高先生透露,除了上述問題外,黑心房介騙取錢財的方法還有以下幾種:
一是利用購房者的急切心理和知識缺乏一房多賣,騙取『訂金』或卷款逃跑;
二是利用房地產市場的信息不對稱牟取暴利。例如明明房屋成交是70萬元,中介公司卻要求客戶在簽訂合同時寫成50萬元,很多購房者認為這樣做可以少交稅款,卻不知道其中隱藏著風險。這是因為一旦出現意外,政府部門只承認其審核過的原價合同;
三是一些中介公司挪用客戶的資金進行牟利。目前中介公司參與房產交易時,一般都是要求購房者在合同簽訂的3天內便將首期款打入其指定的賬戶,等到國土房管部門登記、合同生效後,中介公司纔會把房款付給賣方。由於目前沒有嚴格的法律限制,購房款在中介公司賬戶上停留的時間短則一個月,長則半年或更久。這樣,一些不法房地產中介便利用這個時間差,挪用資金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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