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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建委獲悉,2008年天津市住房建設計劃出臺,2008年全市計劃住宅建設總量3460萬平方米,計劃竣工住宅1500萬平方米,新開工建設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含租賃型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605萬平方米,佔全年住宅新開工總量的比重達到34%。
目前,天津市住宅建設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不斷改善群眾居住條件為目標,加強市場宏觀調控管理,推進保障住房建設,基本形成了以普通商品房為主體,包括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多種形式在內的住宅供應體系,對於分層次滿足群眾住房需求發揮了積極作用。
2008年本市住房建設將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4號文件精神和加強房地產宏觀調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把穩定住房價格和解決低收入群眾住房困難作為全年工作的重點,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2008年全市計劃住宅建設總量3460萬平方米根據市場需求,2008年全市計劃住宅建設總量3460萬平方米,比2007年增長12.4%,其中結轉續建施工面積1660萬平方米,新開工面積1800萬平方米,比2007年增長12%。2008年計劃竣工住宅1500萬平方米,比2007年增長7%。當年住宅在施量與竣工量之比為2.3:1.0。2008年上半年安排住宅新開工1000萬平方米,佔全年計劃的56%;上半年安排住宅竣工面積700萬平方米,佔全年計劃的47%。
2008年中心城區住宅施工面積1364萬平方米,佔全市施工面積的39%;外環線周邊地區住宅施工面積582萬平方米,佔全市施工面積的17%;濱海新區住宅施工面積782萬平方米,佔全市施工面積的23%;其他區縣住宅施工面積732萬平方米,比重佔21%。
2008年計劃新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605萬平方米2008年計劃新開工建設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含租賃型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605萬平方米,佔全年住宅新開工總量的比重達到34%。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繼續實行行政劃拔方式供應,在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根據住房建設計劃,加強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項目規劃選址,合理確定區位布局。
2008年計劃新開工建設廉租房5萬平方米(1000套),主要安排在中心城區,集中用於安置拆遷片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開工建設經濟適用住房500萬平方米(6.3萬套),其中租賃型經濟適用房120萬平方米(2萬套)。開工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主要安排在市內六區、環城四區等區域。2008年全市計劃新開工建設限價商品住房100萬平方米(1.25萬套),累計施工面積達到150萬平方米(1.67萬套)。開工建設的限價商品住房采取集中建設方式,通過土地招標方式予以落實。
限價商品房單套面積控制90平方米以下同時,本市繼續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確定的新建住房結構比例的要求,全年新開工建設的住宅項目,套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宅所佔比重達到總面積70%以上。本市新開工建設的廉租住房單套面積控制50平方米以下;新開工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包括租賃型經濟適用房)單套面積控制60平方米左右。限價商品房單套面積控制90平方米以下。要根據本地區居民的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保障性住房各種戶型的比例。
華明和雙港新家園普通商品房明年上半年達到竣工條件 各部門采取以下措施確保年度住房建設目標的全面落實:一是提高規劃設計水平,建設節能省地型住宅。節約利用土地,對新居住區適當提高住房建築容積率水平。優化住宅設計,滿足群眾對小戶型住房的需求。新建住宅都要嚴格執行三步節能設計標准和配套設施標准。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住宅建築中的利用比重,發展綠色建築。
二是簡化審批程序,推動新項目開工。對已經落實土地進入規劃報批的45項673萬平方米的新開工項目,各有關部門都要簡化審批程序,提高辦事效率,規劃、建設、消防、人防和環保部門在4月底都要全部完成審批,列入上半年新開工的項目在5月底前都要開工建設。加快保障性住房的用地整理,明確各區各部門的工作責任,確保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目標的落實。當前的工作重點是逐項落實開工計劃,上半年保障住房開工面積達到全年計劃的40%。
三是加快新家園建設,增加普通商品房供應。抑制本市房價過快增長,重點措施在於增加普通商品房供應量。華明和雙港新家園居住區350萬平方米普通商品房今年10月底都要達到主體部位,明年上半年達到竣工條件。采取積極措施,促進西青區大寺、北辰區雙青新居住區開工,爭取年底前新開工350萬平方米。
四是強化住宅質量的監督。市、區兩級設計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要嚴格施工圖設計審查和結構質量抽查,嚴格質量備案制度,嚴格住宅入住許可制度,為群眾建放心房。
五是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和監管。落實各項調控措施,對兩年內未開工的項目依法收回土地,對一年未開工的項目征收土地閑置費。嚴格項目資本金審查制度,達不到35%的項目不准開工建設。嚴查捂盤惜售、無證售房等違規行為,維護消費者利益。2008年商品住宅價格漲幅控制在2007年水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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