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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天津市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政府批准,並經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編號為津麗(掛)2007-08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掛牌出讓。現就有關掛牌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該地塊位於東麗區津塘公路與外環線交口處,其界址為:東至新立花園、南至津塘公路、西至外環線、北至京山鐵路材料場(以掛牌文件附圖為准)。該地塊現狀為企業用房和居民住房等,尚未拆遷。
該出讓地塊范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等,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二、土地使用條件及相關情況
該地塊土地用途為商業、居住,出讓土地面積為362497.7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不大於638650平方米。其中商業部分土地面積24904.22平方米,規劃建築面積不大於64750平方米,建築密度不大於30%,綠地率不小於45%,建築限高48米;居住部分土地面積337593.48平方米,規劃建築面積不大於573900平方米,建築密度不大於35%,綠地率不小於45%,建築限高48米。
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商業40年、居住70年,起始價為人民幣200000萬元。
其他條件:
1、居住建築面積包含陽臺、閣樓及配套公建。
2、該地塊建設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佔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
3、該地塊的空間范圍須符合城市規劃管理的有關要求。
4、該地塊現狀住宅建築面積約為94082平方米,企(事)業單位用房建築面積約為217940平方米,競得人作為拆遷人負責拆遷范圍內被拆遷人的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拆遷范圍以拆遷圖為准)。競得人實施拆遷前,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並報東麗區人民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門批准。
5、該地塊拆遷補償安置及土地征收費用共計人民幣134145.75萬元,該費用為包乾總費用,不因拆遷面積的誤差或其他因素造成的成本的增加而作任何調整。東麗區國土資源分局在扣除該地塊土地征收費用後,根據競得人的拆遷進度分期支付拆遷補償安置費用,用於該項目拆遷補償安置。
6、拆遷安置方式采用貨幣補償與產權調換相結合的方式,還遷安置用房地點在該地塊出讓范圍內,規劃總建築面積638650平方米中包含還遷用房的面積。
7、競得人按照《掛牌地塊成交確認書》規定的時間與東麗區國土資源分局簽訂《天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24個月內與全部被拆遷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或依法進入拆遷裁決程序,否則,東麗區國土資源分局將取消其競得資格,解除該地塊《天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由受讓人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8、拆遷驗收標准:拆遷范圍內全部地上物拆除完畢,達到場清地平,權屬無爭議,並辦理房屋所有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權屬注銷登記手續,經東麗區國土資源分局實地驗收合格後,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國有建設用地登記手續。
三、競買人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凡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及法律、法規和掛牌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參加競買,本次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
競買人須交付競買保證金人民幣40000萬元,競買保證金到帳期限為2008年1月21日16:00,申請競買報名截止時間為2008年1月22日17:30,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競買須知》。
四、獲取掛牌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公告日期為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1月9日,自2007年12月27日至2008年1月9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區黃埔南路81號萬順大廈B座9層)購買掛牌文件。
五、掛牌時間和地點
該地塊采取掛牌方式出讓,掛牌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自2008年1月10日至2008年1月24日16:00在天津市河西區黃埔南路81號萬順溫泉花園B座1樓大廳電子顯示屏幕進行掛牌,並接受報價。
六、掛牌標的競買增價幅度
本次掛牌標的的增價幅度為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
七、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掛牌出讓文件,以掛牌文件為准。
九、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聯系人:肖女士張先生
聯系電話:(022)28013224 (022)24985063
法律顧問:天津坤鵬律師事務所楊春慧律師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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