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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北辰區國土資源分局與劉安莊村協商,於2007年簽訂征收土地補償安置協議,征收該集體土地4.6557公頃,現就征收土地補償安置協議主要內容及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情況公示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 蘆新河村地類名稱征收土地面積(公頃)征收土地面積(畝)
合計農用地4.6557 69.8355 69.8355
二、征收土地補償安置協議書主要內容本次征收土地補償標准為164.4443萬元/公頃,總計765.6036萬元。
依照天津市規定,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耕地,需安置農業人口78人,其中勞動力33人。
三、提出意見及聽證權利自本公告張貼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被征收土地農民和其他權利人對上述公告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向北辰區國土資源分局提出具體意見。在此期限內可以就征收土地補償標准和安置方案提出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意見或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權利。
四、本方案在征求意見後,報北辰區人民政府批准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批准後的《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方案的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北辰區國土資源分局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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