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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4日召開的價格形勢分析會上,南京市物價局副局長張瑞忠建議:針對商品房的住宅土地出讓,應建立地價的調控機制,采用『先確定普通商品住房的政府指導價,再拍賣土地』的辦法。在將房價先敲定之後,開發商在此基礎上競拍,價高者得。這樣,開發商就要考慮一下,用政府限定價減去建築成本、合理利潤等之後,自己競拍的地價是否合算。
南京市物價局認為,在『限地價』這一問題上,目前並沒有更新的進展,相關部門也有類似提法,並非只有南京市物價局『建議』這樣出讓土地。『當然,這僅是一個「建議」,因為物價局本身沒有權力來敲定土地出讓價及房價高低。』一位知情人士稱。
省社科院專家田伯平表示,這是一個不錯的思路,出發點是很好的,但能否起到實際效果,要受到多方因素影響。『現在的土地都要參照周邊的價格,房價也一樣,如果定的房價和周邊差距大了,開發商可能不願意做』。他強調,這個思路很好,比較適用於經濟適用房、中低價商品房,『政府應該加快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建設,使剛性需求得到下降。』對於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高檔住房,因大多屬於投資需求,可不用限制。他還指出,我國的土地資源還是比較少的,如果人為降低了價格,政府應得的財政收益不能保證,最終將影響到百姓利益。
南京農業大學不動產研究所專家表示,『首先房價定多少很難確定,如果房子蓋好後價格與周邊房價有差價,大家都想買,那房子賣給誰就容易產生腐敗。』他認為,土地拍賣制度在目前並不是好與不好的問題,而是如何消除因拍賣而帶來的普通及以下收入人群買不起房的問題。
本站點評:誰來決定商品房價格?如何定價?定價之後,房子賣給誰?這些都是懸而未決的問題。難道硬生生的把商品房從市場經濟中拉回到計劃經濟時代,大家憑『房票』購房?以堵截而非疏導的方式調控房價,顯然是本末倒置。今年豬肉價格一路飛漲,也沒聽說物價局要提個『先定肉價再養豬』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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