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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個多年的朋友與我傾訴了他的煩惱:相戀了六年的女友有可能因房子問題而不能和其步入婚姻的殿堂。說罷此言,他深喝了一口酒。我在當天並沒有試圖安慰、勸解他,只是陪他多喝了一些酒。因為我非常理解他當時的心情,34歲的男人,業未成、家未立,在有情人即將成眷屬之際,卻有可能因房子問題令六年愛情長跑變成一段人生苦旅。
其後的一個周末,我請他和他的女友一起吃飯。吃完飯後,我和他女友單獨聊了近一個小時。結果,其女友接受了我的觀點,租房結婚。這個月的18日,我參加並主持了他們的婚禮。洋溢在他們及其親友臉上的幸福表情告訴我,愛情天平上,沒有房子作為砝碼照樣平衡。愛情之花,沒有金錢作為養料照樣開得艷麗多姿。
有人說,『從現實生活來看,作為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可以和別人租房,解決個人的問題。但是對於想結婚的青年男女來說,在沒有自己房子的情況下,幾乎是不可能的。』沒有自己的房子就沒有結婚的可能?這一觀點是極其荒謬的!因為,兩個人之所以有結婚的想法(或打算),是雙方感情發展到了要通過組建家庭共同生活的地步,是愛情的昇華,是共同理想的結晶,是對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也是對社會的責任。所有這一切,與雙方是否擁有產權房沒有任何關系。現實生活中,結婚時和我一樣沒有產權房的人不在少數,他們照樣過得很幸福。
有人說,男人沒有產權房的話,將很難說服女友與自己走向婚姻的殿堂。這一觀點也是很荒謬的。我們要清楚自己要找的是共同生活的伴侶還是愛慕虛榮的過客,如果你的女友因沒有產權房而不和你結婚,只能說明一個問題:你們的感情還處在較淺的層次,是非常脆弱的,還沒有達到能步入婚姻殿堂的地步,這樣,就需要進一步發展,或者,你們雙方根本就不適合。
當然,也許有人會說,我愛女友勝過愛自己,她的要求我必須滿足,赴湯蹈火亦在所不惜,何況買房子呢?誠然,對感情具有執著的精神是值得贊賞的,可如果不從自己的實際能力考慮盲目地通過購房來取悅女友是極不可取的。試想,為了滿足女友這樣的要求,你將付出多大的代價:有可能榨乾父母的養老錢、背上沈重的債務包袱、個人信用受到很大影響、結婚後生活質量大打折扣……
對於愛的理解,可以說是見仁見智。我一貫的觀點是,一加一等於愛,即兩個人心心相印,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奉獻,甘苦於共、相敬相隨、偕老一生。愛是無私的、純潔的,是不受金錢、物質、空間等非情感因素影響的。在愛情的天平上,承載的是關懷、奉獻、崇敬與對美好生活的追求與向往。而諸如,金錢、產權房、力所不能及的物質需求不應成為愛情天平上的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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