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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區政協有關領導及辦公室,環境建設工程指揮部辦公室成員,指揮部成員單位:
為確保津塘公路整治工作順利實施,按期高質量地完成綜合整治任務,根據《東麗區落實20項民心工程實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標准,結合津塘路整治工作任務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按照津塘公路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要求,按時完成津塘公路(外環線?中心莊)18.7公裡長路段的佔地拆遷,全力做好搬遷安置各項工作,為津塘公路景觀建設的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二、主要工作任務(一)全部拆遷津塘公路道路兩側路緣石以外36米范圍內兩層(含兩層)以下的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加油站除外)。
(二)完成津塘公路綜合整治工程涉及的佔地和拆遷補償、還遷住宅建設等工作。
三、工作分工和進度要求(一)工作分工
區建委負責津塘公路綜合整治工程佔地、拆遷工作的全面組織、協調和監督實施;協調豐年村街辦事處、新立街辦事處、無瑕街辦事處、軍糧城鎮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落實拆遷工作和工程建設用地;負責佔地拆遷補償費核算和審查工作,以及統一組織實施還遷住宅建設;負責土方工程實施前的標高測量、土方量核定和工程驗收等。
豐年村街辦事處、新立街辦事處、無瑕街辦事處、軍糧城鎮政府負責轄區拆遷范圍內民房的拆遷和工程佔地等工作的協調和落實,並負責轄區內土方工程施工。
區綜合執法局、公安東麗分局負責協同各鎮街拆除各類違法建築。
(二)進度要求
按照津塘公路綜合整治工作總體要求,佔地拆遷工作進度安排分為四個階段:
准備階段:該階段主要工作是成立領導組織機構和工作部門,確認拆遷范圍,召開拆遷工作協調會。時間要求:7月20日前。
調查堪仗階段:該階段主要工作是完成對擬拆遷建築物、構築物的勘查登記,以及土地勘界等工作。建築物、構築物的勘查登記要登記造冊。時間要求:7月21日?8月5日。
實施拆遷階段:該階段主要工作是按照佔地拆遷工作方案和拆遷安置補償標准簽訂拆遷補償協議,賠付被拆遷人補償費,拆除相關建築物、構築物,並落實建設工程用地。時間要求:8月6日?9月30日。
實施土方工程階段:該階段主要工作是按照景觀工程設計標准實施土方工程。7月30日起,開始分階段組織土方填墊工程,各鎮街可在沒有拆遷的地段先行組織土方填墊,其他拆遷地段的土方工程可隨拆遷工程的完成跟進實施。
四、相關政策拆遷范圍內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經行政主管部門核准,確認為合法建築的予以補償,對於違法建築一律不予補償。
(一)建設工程用地不征地,土地權屬不變,集體土地按照有償使用的方式,待沿線建設征地時一並辦理征地和補償事宜。
土地的使用費按1萬元/畝計算,具體地塊使用費補償標准由鄉鎮街統籌掌握,根據不同用地性質實行差額補償。
(二)住宅拆遷安置補償。
住房拆遷按照《東麗區關於市區重點建設項目涉及村民住房拆遷安置的實施意見》(津麗黨發[2007]11號)實施安置:
1、列入拆遷安置范圍的被拆遷人住房,可以實行住房安置,但住房附屬的院牆、超寬房檐、單體門樓等按規定給予貨幣補償。住房安置面積按被拆遷人住房主房和住房附房以『拆一還一』和『拆二還一』確定。
2、不具備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人員,其核定的住房安置面積即為住房還遷面積;具備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人員,以合法住所和共同居住人員為基本家庭單位,核定的住房安置面積超過人均30平方米的,該面積即為住房還遷面積;核定的人均住房安置面積人均不足30平方米的,在自願基礎上,可按人均30平方米標准核定住房還遷面積,還遷面積與安置面積的差額部分收取每平方米1000元的土建成本費。
3、以合法住所和共同居住人員為基本家庭單位,按核定還遷面積與還遷樓房面積相近原則選擇還遷住房。所選房屋面積大於還遷面積的以每平米3600元價格收取費用;所選房屋面積小於還遷面積的以每平米3600元價格給與貨幣補償。選房面積最大不得超過其住房還遷面積5平方米。
4、還遷住房的樓層差異由責任單位進行貨幣調節,收取和補償的金額要做到總量平衡,超支部分由責任單位承擔。
5、列入拆遷安置范圍的被拆遷人住房,也可以實行貨幣安置,貨幣安置費以確定的住房還遷面積按照每平米3600元價格核定。
安置期間需租房的,租房費計算以主房為准,標准為300元/月、間。
(三)鎮、街、村、個人的企業用房、飯店、辦公用房等房屋設施以及農業設施和種植養殖物等,按照以下標准計算補償費用。具體標的物補償價格,由鎮、街根據不同情況統籌掌握,進行差額補償:
1、企業標准車間、辦公用房等按均價1350元/m2計算。
2、罩棚按均價100元/m2計算。
3、簡易房按均價200元/m2計算。
4、農用房按均價350元/m2計算。
5、圍牆按均價每延米150元計算。
6、混凝土地面按均價100元/m2計算。
7、未清坑魚塘按2000元/畝標准進行補償。已清坑魚塘不予補償。
8、青苗費按2000元/畝標准進行補償。
9、一般樹木,按胸徑10cm以上75元/株;胸徑10cm以下35元/株標准進行補償。特殊樹種補償標准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10、變壓器按2萬元/臺的標准進行補償。
11、低壓杆按2000元/根的標准進行補償。
12、農田水利設施改造據實結算。
對未列入以上條款補償的其他合法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按具體情況進行補償。
(四)土方工程的填墊標高以津塘公路現狀路緣石為相對標高,填墊土方上標高與路緣石頂一致。施工前由區建委組織對填墊土方范圍內現狀標高進行測量,經鎮、街確認作為土方量核定依據,土方工程費按25元/折實方計算。
(五)按市政府政策,線纜入地由各專業單位負責。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東麗區津塘公路環境建設工程指揮部』。
指揮:尚德來
副指揮:軋乃利王連成
成員:付金強 吳苓 張鳳鰲 柴壽辰 李維秋 韓學森 崔家穎 李培德 鄭玉安 范永茂 張慶國 劉克強 戚忠東 劉茂新 魏建明 李義柱 白寶忠 潘秀玲 張運楨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建委。
辦公室主任:付金強(兼)
辦公室副主任:張鳳鰲、李培德(兼)
辦公室成員:李光華、韓汝亭、孔令琪、宋文喜、陶玉珍、馮基生和各鎮街鄉負責城建或市容管理的分管領導。
辦公室要在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各成員單位做好相關政策研究、各項工作監督落實和重大問題的處理工作。相關鎮街要一把手負總責,建立一個強有力的領導班子,做好被拆遷戶動遷工作。
(二)定期召開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主持的整治工作例會,通報工作情況,查找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
(三)認真組織實施,加強協同配合,確保各項工作如期完成。各部門、各單位和各有關鎮街鄉要顧全大局,通力合作,認真組織實施。要將這項工程作為重點工作,集中力量,克服困難,堅決完成承擔的任務。
(四)加強輿論宣傳,保持社會穩定。要通過大力宣傳環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取得被拆遷單位和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同時,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保證拆遷單位和群眾得到妥善的安置,保持社會穩定。
東麗區環境建設工程指揮部辦公室
200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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