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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11號)和《天津市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雙港新家園、華明新家園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開掛牌出讓。現就有關掛牌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雙港新家園地塊位於天津市津南區梨雙公路南側,四至范圍:東至規劃路,南至南邊界路,西至津港高速公路,北至梨雙公路(以掛牌文件附圖為准),規劃性質為居住用地和商業金融業用地,規劃土地總面積約150.58公頃,其中居住用地和商業金融業用地的土地面積約95.41公頃,其餘為市政道路、居住區級非經營性公建配套、防護綠帶等用地。共劃分為6宗出讓地塊。
華明新家園地塊位於天津市東麗區楊北公路南側,四至范圍:東至環外快速環路,南至津漢快速路,西至赤海路,北至楊北公路(以掛牌文件附圖為准),規劃性質為居住用地和商業金融業用地,規劃土地總面積約218.72公頃,其中居住用地和商業金融業用地的土地面積約138.03公頃,其餘為市政道路、居住區級非經營性公建配套、防護綠帶等用地。共劃分為5宗出讓地塊。
1、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文件精神,各出讓地塊不得建設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佔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
2、各出讓地塊范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等,受讓方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方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也由受讓方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3、此次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用途為居住用地和商業金融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分別為70年和40年。
4、各出讓地塊土地面積、規劃設計條件、起掛價、競買保證金等詳見掛牌文件,以掛牌文件為准。
5、此次按照新家園整體規劃方案及單宗地塊規劃設計條件進行掛牌出讓,在簽定成交確認書時,受讓人應提供競買地塊的規劃實施方案。
6、競買人繳納新家園某一地塊的競買保證金後,通過參與競買競得土地的,競買保證金直接轉為該出讓地塊的定金;未競得的,如競買人申請下一個地塊競買時,原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可做為新競買地塊的保證金,不足金額部分須在保證金到帳截止時間前補齊。具體時間要求詳見上述附表。
7、對土地出讓面積為20公頃或20公頃以下的地塊,受讓人應自簽定成交確認書之日起20日內繳納全部土地出讓金;對土地出讓面積在20公頃以上的地塊,受讓人應自簽定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0日內繳納全部土地出讓金。
8、各出讓地塊必須在2007年11月30日之前開工建設。政府各相關部門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辦理速度,保障受讓人按期開工。
受讓人逾期未開工而違約的,出讓方按成交價格的1?每日收取違約金。對受讓人逾期1個月(2007年12月31日前)仍未開工的,出讓方按國家及我市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所繳納的定金不予退還。
二、競買人資格要求
外埠注冊企業具有一級房地產開發資質、天津市注冊企業具有二級以上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公司均可參加競買。凡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及法律、法規和本掛牌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
競買保證金到帳期限詳見附表,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競買須知》。
三、獲取掛牌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公告日期為2007年8月25日至9月13日,自2007年8月30日至9月13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領取規劃有關材料,自2007年9月3日至2007年9月13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區黃埔南路81號萬順大廈B座9層)購買掛牌文件。
四、掛牌時間和地點
各地塊采取掛牌方式出讓,掛牌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自2007年9月14日至2007年9月30日(具體時間詳見附表)在天津市河西區黃埔南路81號萬順溫泉花園B座1樓大廳電子顯示屏幕進行掛牌,並接受報價。
五、掛牌標的競買增價幅度
本次掛牌標的的增價幅度為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
六、確定受讓人的方式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受讓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各地塊掛牌文件。
八、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聯系人: 肖女士
聯系電話:(022)28013224
法律顧問:天津坤鵬律師事務所 楊春慧律師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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