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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上海市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十一五』規劃》(滬府發〔2007〕26號)(以下簡稱《規劃》),指出『十一五』期間,上海為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著力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以提高土地資源綜合利用效率為核心,堅持開源和節流並重,將節約集約用地放在首位,保障上海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規劃。
《規劃》指出,到2010年,上海各類項目用地定額標准體系及評估考核機制基本建立,土地利用結構和空間布局進一步優化,郊區『三個集中』戰略取得顯著成效,土地資源的集約化利用水平和綜合利用效益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單向型、外延擴張型向集約循環型、內涵挖潛型轉變,土地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進一步提高,全社會保護土地資源、節約集約用地的意識明顯增強。
中心城區要通過繼續推進『雙增雙減』、『退二進三』戰略,著力優化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綜合開發利用地下空間,進一步提昇生活環境質量,建設體現繁榮繁華和上海特色的現代化中心城區,建成服務業經濟全面發展的重要區域,人均城鎮建設用地從目前的35平方米調整到『十一五』期末的40平方米左右。通過設定城鎮增長邊界,將全市郊區城鎮建設的外延擴張規模控制在250平方公裡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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