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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東麗區新立街西揚場村的村民,這個村子的土地原本就不多,村委會負責人卻未經村民代表大會同意,更沒有向區有關土地部門報批,擅自進行土地開發,搞房地產項目的建設。同時,在項目開發中,因缺乏監督流程,很多賬目並不公開,讓村民心生疑慮。這個情況已引發部分村民的不滿,曾向有關上級反映。但是,村委會的負責人卻不但不收斂,反而在村子四處張揚,威脅恐嚇反映人。
現將該問題反映給貴報,希望能引起重視,協調主管部門解決。西揚場村村民
□調查附記東麗區規劃土地管理局在給本報的答復中稱,經查,由於新立街西揚場村多年沒發放宅基地,造成許多大齡青年沒有婚房。為解決該問題,2006年8月,西揚場村村委會經過兩委會班子研究決定,後經村黨員會議同意和村民代表會議40名村民代表簽字同意後,在村西佔地40餘畝(其中一部分土地以前是垃圾場)搞房地產開發,開發面積7000多平方米。該地塊涉及40—50戶村民150人,這些村民表示同意,並已於2006年8月領走全部補償費。
該局稱,西揚場村村委會未經規劃部門批准,私自在村西佔用耕地建村民住宅,造成耕地大面積破壞,屬違法佔用農業地行為。當該局接到舉報後,隨即指派執法監察人員趕到現場進行了調查,確認違法建設屬實,由於破壞耕地數目較大且性質嚴重,該局已按相關法律程序進行處理,並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將違法責任人移送司法部門做進一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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