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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於家堡、東西沽地區動遷工作的開始,部分商品房住戶選擇了貨幣還遷的方式。記者從塘沽區房地產管理局了解到,原房屋所繳納的維修基金可按照規定辦理退還。
根據塘沽區房管局物業辦提供的資料,已繳納維修基金的貨幣還遷戶可到天津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辦理退款事宜,該業務辦理范圍只限定選擇貨幣還遷的商品房住戶。
據介紹,希望辦理該業務的還遷戶需准備證件為: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需將身份證正反面在A4紙上復印;2、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3、維修基金繳款收據第二聯;4、核准注銷通知書或者拆遷證明(拆遷辦開具)原件和復印件。
辦理地點為天津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天津市和平區泰安道15號——泰安道與建設路交口黑色小樓一層)。居民可撥打諮詢電話23112612、2314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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