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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內眾多城市的房價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上漲,引起了各界的極大關注。與以往不同,面對新一輪的房價上漲,中央政府決策部門更側重於政策的大方向性把握,具備的調控細則、調控手段則由地方政府直接操刀進行。
面對房價的不斷上漲,為維護低收入人群的利益,北京市最近公布了《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兩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規劃(2006年-2010年)》,規劃要求作為入市條件,開發建設項目必須按15%的比例配套建設保障性住房及『兩限』商品住房。
5月份南京市物價局連續出臺了三個房價調控意見,『限定開發商利潤率為8%』、『普通商品房實行政府指導定價,上漲幅度不得超過5%』、『房地產企業領取預售證前需先到物價局核價備案』、『銷售還沒有完全結束的項目,銷售的剩餘房屋的價格不能高於5月14日之前銷售的最高價格』……該政策出臺後,市場物議沸騰。
隨後全國各地也開始出現不同的調控措施,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近日聯合向媒體通報,從今天起深圳將對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購買商品房實施新規定———境外個人在深圳只能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商品房(住宅類);在辦理一手房預售合同備案及一手房、二手房產權登記時,深圳市有關部門將按照自用、自住條件嚴格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
各地樓市紛紛出臺規范市場措施,要求房屋明碼標價已經成為趨勢,深圳、陝西、山東等省市都已經紛紛加入到房屋明碼標價的行列中。
中華巍巍大國,幅員萬裡,各個城市的情況千差萬別,要求中央政府出臺一個細致入微、直接控制各地房價變動情況的政策,是不太現實的。從實際操作結果來看,逢政策出臺,成千上萬的開發商每每利用自己地方的特點來回避或削弱中央政策的效力,拳頭打螞蟻,效果未必盡如人意。
此次調控,中央政府決策部門更側重於政策的大方向性把握,具體的調控細則、調控手段則由地方政府直接操刀進行。由此來看,經過幾年的宏觀調控,在中央政府通過幾次通知、意見搭就出框架後,各地地方政府紛紛開始登臺唱戲,一個由中央定方向、地方拿措施的全面的房價調控體系已經基本成型。
由地方政府直接出手,這樣做的好處是,地方政府的措施更具針對性,但因為地方政府的利益往往和當地房地產市場的火熱程度密切相關,調控效果還有待觀察。
8月13日,中國官方媒體發布了《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乾意見》。《意見》明確提出,省級人民政府要對這項工作負總責,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有關工作情況,納入對城市人民政府的政績考核之中。在政績考核的壓力下,將更加有利於督促地方政府切實調控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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