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針對群眾普遍關注的房價問題,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劉洪玉教授在接受記者專訪時建議,應當進行全國城鎮住房普查,摸清住房家底,以利科學決策。
他說,1985年,我國進行了第一次全國城鎮房屋普查,摸清了全國城鎮房屋狀況和居民居住水平,為隨後的房改提供了重要的科學依據。22年來,我們一直沒有進行全國性的城鎮住房普查。雖然部分城市近年自己組織了本城市的住房普查,但統計標准各異,缺乏可比性。沒有准確數據,就無法科學決策,這直接影響到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當前我國房地產市場的核心問題是房價上漲過快,各地群眾對此高度關注,抱怨頗多。劉洪玉認為,從房地產市場內部分析,房價上漲主要是因為有效供給不足,住房需求過旺。由於沒有全國性的住房普查,我國的住房自有率究竟如何,房地產市場是否真的是『供不應求』,供求雙方均無從得知,也就容易產生恐慌性購買,造成人為的『供不應求』。
就統計標准而言,目前我國公開發布的房價統計數據主要有兩套:一套是建設部門的商品房成交均價,它反映的是城區商品房的交易價格,郊縣不在統計范圍之內;另一套是發改委和統計部門公布的房屋銷售價格指數,它反映的是房價變化的情況。由於統計標准不同,各部門公布的數據時常會『打架』,既影響了政府公信力,也乾擾了科學決策。而這些籠統的數據又和百姓的切身感受有不小差距。
『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目標是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價格基本穩定,但沒有存量住房的總量和結構數據,怎麼判斷其是否平衡或合理?』劉洪玉說,『住房價格在很大程度上受總量和結構的影響,僅針對有統計數據的住房價格指標進行調控,治表不治裡,肯定影響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效果。』
劉洪玉認為,公共住房政策制定過程中,廉租房要保障多大范圍、經濟適用房要扶助多少家庭,在現有住房水平的基礎上要保障、扶助到什麼水平,政府是否有足夠的財政支付能力等,沒有住房普查數據就只能『拍腦袋』決策。再如,人們普遍關心的物業稅改革,在不清楚住房、家庭分布特征的情況下,就不可能清楚物業稅開征後對各層次居民家庭的影響到底有多大,他們是否有相應的承受能力。
『總之,住房基礎數據不完善、不准確,使幾乎所有關注住房問題的人們成了盲人摸象,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難以形成統一的意志。』劉洪玉說。
第一次全國城鎮房屋普查(鏈接)新中國成立以來,由於我國沒有進行過房屋普查,給制定有關政策、加強城鎮房屋管理造成很大的困難。因此,1984年7月開始,我國開始著手第一次全國城鎮房屋普查的准備,到普查結果公布,歷時2年多。
第一次全國城鎮房屋普查的標准時間,規定為1985年12月31日。在1985年12月31日以後增加的房屋不登記。調查結果表明,我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普查范圍內共有房屋建築面積46.76億平方米,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6.36平方米。這次普查基本查清了我國城鎮房屋狀況和居民居住水平,為各級政府安排城鎮建設、推行住宅商品化和改革住房制度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