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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近日出臺新規,要求把低收入家庭住房納入廉租房保障范圍,並對廉租房、經適房的面積、用地和資金來源,以及城中村集中建設農民工出租屋等問題,作出政策性規定。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出臺的新規如此詳盡明確,是值得好好品味的。
至今為止,尚未看到有哪個城市,對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關注,給予這麼大的力度。廉租房要建多大,農民工如何棲身,這樣具體細微的東西,本是城市決策者可以自行處決的,如今竟要由國家自上而下地給予政策解決,至少可以說明兩個問題。其一,城市住房建設普遍存在高檔化、劃一化傾向,與低端需求漸行漸遠;其二,目前房價的瘋漲,極大地擠佔了保障型住房建設的利益空間,使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解決更為困難。
我國城市發展迅猛,取得令人眩目的成就。然而由於種種原因,超越城市經濟發展水平和民眾實際需求,過度追求豪華、高檔,盲目攀比數字指標的傾向,在許多城市不同程度存在著。住房的高檔化、大型化和價格的瘋漲,與此存在毋庸置疑的內在關系,國家調控房價的系列宏觀政策,要落實也是障礙重重。照此發展下去,低收入家庭靠『地方政策』解決住房,不知要等到猴年馬月。
其實,房價瘋漲只是一種極端現象,它的背後是城市發展中由經濟數字推動的奢華之風,是拔高了城市自然成長過程的所謂『高標准、嚴要求』,不少民生矛盾由此而生。舊城改造沒了普通民居,城中村改造要砍掉『農民屋』;自行車被取消車道,公交車沒了低價車票,小商販小作坊遭到排斥……低端需求備受忽視,房價的大型化、高檔化趨向也就毫不奇怪了。
筆者因此認為,國務院的新規說的是住房,但它觸及的遠不止是住房,而是城市低收入人群的民生問題。但願《意見》能在遏制房價『攀高』的同時,把城建重點回歸民生的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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