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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發商圈地屯地現象日趨嚴重,以及相關部門公布下半年北京將迎來土地高峰的情況下,近日,本市國土資源局出臺四項措施,旨在嚴打圈地屯地,加快土地供應。
供應+打擊本報之前刊登文章,羅列了房價上漲七宗罪,其中有一條就是土地供應不足,而正是由於這一點,纔引得眾多開發商圈地屯地。數據顯示,截至2006年年末,萬科地產已獲取的規劃中項目面積合計約1851萬平方米;保利地產土地儲備1000多萬平方米;另有媒體報道,去年我國百強房地產企業『囤地』就高達381萬平方米,比上一年增長30.8%。
從數據看,開發商囤地現象日益嚴重,一方面為了自身的發展准備充足的土地,另一方面制造土體供應緊張,哄抬房價。
據悉,下半年北京土地將大規模增加供應量,達到1147萬平方米。可是真正能被開發商在拿地後很快破土動工的能有多少?面對開發商的瘋狂圈地囤地,如果他們拿地以後繼續囤積,就算市場土地供應再多,效果也是有限的。
所以,要解決土地供應問題,一方面是要增加供應量,另一方面是要打擊開發商圈地囤地,二者缺一不可。
嚴打囤地從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官方網站得到的消息,近日,本市國土資源局出臺四項措施,從措施內容來看,可以有效地打擊圈地囤地現象,加快土地供應。
其中第一條『建立擬入市地塊推進情況紅、黃牌制度。』對規劃意見書已過期和審定地價已過期的項目用地,以及對規劃意見書和地價將要到期的項目用地,將采取包括撤銷其直接入市資格、撤銷已審定的地價成果、限期上市交易在內的嚴厲措施。
而第二條規定,『直接入市交易項目用地必須具備「三通一平」條件。』可以保證土地在交付後開發商可以馬上進行施工,防止其以整理土地為理由拖延開工期限。
其餘兩條分別為『按月向各區縣政府、區縣分局及分中心通報土地供應情況。』『項目落實到責任人,並按月上報項目進度及完成情況。』
決心已下從規定內容來看,今後開發商不能在拿地以後長期囤地而不進行開發,也不可以以土地未達到相關建設標准而延期開發。此外,對於土地囤積時間過長的開發商,他們就要在規定時間內將這些土地進行消化,否則就要面臨相應處罰,甚至被無償收回土地。
其實要打擊開發商屯地,只要下決心並不難。最近有媒體報道,廣州近期將收回37宗約84萬平方米閑置用地,並陸續向市場推出一批爛尾地、閑置地,以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平抑房價。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而近日,無論是國土資源部等國家級部委,還是北京市的相關部門,都發出了嚴查圈地囤地的信號,看來是決心已下。
相關法律鏈接《北京市閑置土地處理辦法》第七條:土地閑置不滿2年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限期動工開發通知書》,責令土地使用者在規定限期內動工開發建設,並向社會公告;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或者可以證收土地閑置費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繳納土地閑置費通知書》,按照規定征收土地閑置費。
《北京市閑置土地處理辦法》第八條:土地閑置滿2年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可以無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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