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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4日,世界銀行發布的《中國經濟季報》顯示,中國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是使收入較高的家庭受益。審計署今年6月27日發布的審計報告,也印證了世行的觀點。這份審計報告對4個直轄市和41個大中城市的住房公積金進行了審計調查。調查發現,中高收入群體從公積金中受益更大,而低收入群體的居住條件卻沒有因此改善。眼前這一幕無疑給『劫貧濟富論』提供了最新的證據——繳存比例以及工資基數的差異,竟然使得壟斷行業職工與普通行業職工之間繳存公積金的差距達到了將近600倍!
作為一項社會福利保障制度,公積金制度最初的設想是所有的工薪階層從中受益。然而,由於城鄉之間、正規就業人群與非正規就業人群之間的覆蓋范圍差異,已使制度本身隱約存在著某種不公,地區之間、單位之間懸殊的繳存金額,則使得這種不公更加明顯。而壟斷行業擅自提高自身的繳存比例,無疑將使『馬太效應』不斷放大。擅自提高自身繳存比例之後,勢必會使公積金制度的分配不公、濟貧不力等問題進一步加劇。
事實上,壟斷行業擅自提高繳存比例早已不乏先例,因為普遍擁有較高的收入,他們本身並不存在太大的生活壓力,而由於工資基數的巨大,他們能夠雙倍得到利益的返還。正因為如此,壟斷行業纔會不遺餘力地提高繳存比例,並將此作為變相增發福利的一種手段,甚至逃避稅收的方式。
壟斷行業的超高收入始終都是眾矢之的,結合目前的情況來看,即使壟斷行業主動降低工資標准,也未必能減少其總體的收入。眾所周知,壟斷福利是壟斷收入中分量最重、民憤最大的內容,而公積金恰恰就是其中一個組成部分。如果壟斷企業一面減少自身工資標准,一面大幅度提高公積金的繳存比例,那麼,公眾在數據上看到的將是『減薪風暴』落實到了實處,而他們的實際收入卻明降暗昇。
公積金制度的完善確實需要時間,但公積金繳存比例早已是一種明確的規定,壟斷行業為什麼能屢屢突破制度的底線?如果所有的監督管理、責任追究等制度都無一例外地在壟斷行業面前失靈的話,所謂『幾乎所有的工薪階層都可以通過這項制度受益』,只能是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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