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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的房地產開發商手中掌握著多達29平方公裡的土地。為了嚴厲打擊囤積土地行為,日前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經過依法調查聽證等程序,對分布在番禺、花都等區的37宗、約84萬平方米閑置用地擬定初步處置方案。方案經報市處理閑置土地領導小組及市政府審批後,上述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動工開發或動工建設進度未達到法定要求的閑置土地將很快被依法收回。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主要盤活再利用居住類閑置土地,以增加住宅用地供應。近期,政府有關部門將陸續向市場推出一批爛尾地、閑置地,包括越秀、海珠、荔灣等中心城區的多宗閑置地、爛尾地。根據要求,廣州每年應出讓5平方公裡的商住用地,今年將爭取完成年初的土地出讓計劃。
據介紹,閑置土地作為一種浪費土地資源、破壞土地市場秩序的行為,是法律禁止並要求嚴肅查處的行為。廣州市閑置土地處置工作始於1997年,10年來已依法收回閑置土地1286宗、2446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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