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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
肥東包河公園小區南先生諮詢:自己所購置門面房的位置沒有其他門面房優越,但物業費的交納標准卻和其他門面房一樣,這合理嗎?
答:物業費的收取是按照房屋面積計算而不是位置,打個比方,若一樓和樓上住戶的房屋面積一樣,雖樓層不同,但他們所要交納的物業費也是相同的。
市民鍾先生詢問:他家樓上開了家公司,每天皮鞋的走動聲『??』作響,他雖多次協調卻不管用,該怎麼辦?
答:你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與樓上業主協調,還可以向工商等部門投訴取消其證照,實在不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起訴樓上住戶觸犯了業主相鄰權。
廬陽區的劉先生諮詢:他家裝的防盜窗被物業公司強行拆除,沒打招呼,不知物業公司是否侵犯了他的權利?
答:依據《業主臨時公約》,物業公司有權對業主裝防盜窗等行為進行管理和規范,但應和業主協商,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解決雙方爭端。因此,物業公司強拆業主防盜窗的做法不妥,房產局相關部門會盡快出面協調。
讀者王先生問:住宅可以改變使用性質嗎?
答:根據即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於2006年3月1日實施的《合肥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按照規劃部門批准或者房地產權證載明的用途使用物業,不得擅自改變其使用性質。否則,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辦理各種執照。
讀者梁女士問:成立業主委員會要達到什麼條件?
答:對尚未成立業主大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業管理區域,建設單位和業主均可申請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1)入住率達到50%以上的;(2)首批物業交付滿2年,並且入住率超過30%的;(3)首批物業交付滿3年的。
讀者馬先生問:業主委員會應如何成立?
答:首先業主可以聯名提出申請,報街道、社區居民委員會,要求他們牽頭成立籌備組。其次,籌備組按照要求擬定《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委會選舉辦法》草案等文稿,確定業主大會召開時間、地點,並予以公告,同時發放、回收選票等。最後召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並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市民趙先生諮詢:車子在車棚丟了,物業是否要承擔賠償責任?
答:若車子停在車棚內,業主交納了費用且物業公司有專人看管,車子丟失自然由物業公司負責。若車子在車棚外丟失物業公司盡到了應盡的義務,車子丟失物業公司不予負責。但不管何種情況,業主和物業公司都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物業公司應積極協助破案。
廉租住房
市民馬老太諮詢:五保戶能否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
答:判斷能否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有四個方面條件:一是家庭成員均具有合肥市戶口,且至少一名成員取得合肥市戶口五年以上;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合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准,並且申請家庭已領取合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連續六個月以上;三是家庭現住房(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房)人均使用面積6平方米以下;四是家庭成員之間要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市民錢先生詢問:他今年的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協議已簽訂,不知道為什麼到現在還拿不到補貼?
答:廉租住房租金補貼以區為單位按季度統一發放,若轄區內有配租戶因事外出等原因沒簽協議或租金補貼發放表,則其他配租戶的補貼暫時無法發放,但時間不會很長。
房地產
淮河路步行街一小區業主諮詢:開發商在車庫沒有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情況下先出租給了一酒店,該怎麼辦?
答:首先由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代表找開發商談判,若雙方有合同約定,則按照約定實施。若沒有約定,則按照《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確定利益歸屬。一般情況下,小區車庫應首先滿足小區業主購買和使用。
讀者張先生問:他在包河區大圩鎮買了套房子,但無法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目前,房產證等都在自己手裡,一旦發生拆遷等,自己的權益能否得到保障?
答:目前農村集體土地上所有房屋的業務已全部凍結,如辦理房產證、房產過戶、抵押等。根據即將實施的《物權法》,不動產產權的轉移只有經過登記纔有效,若房屋產權沒有經過房產局登記變更,張先生的權益將得不到保障。
市民劉女士問:房屋的公攤面積該如何計算?
答:房屋公攤面積=房屋的總建築面積×公攤系數,多層住宅公攤面積約在10%-13%;點式樓盤公攤面積約在15%-17%;30層以上高層建築公攤面積在25%左右。
讀者洪女士諮詢:是現在買房還是遲一段時間劃算?二手房交易的各種稅費為什麼經常由買方承擔?
答:合肥住宅商品房登記備案價一直穩中有昇,今年上半年合肥住宅房價與上年同比增長了2.55%。若買房自居,晚買不如早買。若買房投資,受國家存貸款利率不斷調高的影響,建議慎重投資。因二手房市場目前是賣方市場,所以其稅費多由買家承擔。實際上,二手房交易稅費的收取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繳交方,一般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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