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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土資源部對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檢查情況的通報顯示,2001年?2006年,國家共下達土地開發整理項目2320個,到目前,綜合效益逐步顯現。
2001年?2006年,國家共下達土地整理項目2320個,預算總額297.9億元,計劃建設規模162.58萬公頃。即每公頃要整理的土地上,平均投入資金約1.83萬元。這是一項投資量大、惠及面廣的浩大工程。
據了解,在這些土地開發項目中,有1581個國家項目、214億元投入資金安排在13個糧食主產區,分別佔項目和資金總數的68%和72%。項目建設總規模中84.4%是對現有耕地和基本農田進行綜合整治。目前已累計下達預算259.5億元。已竣工項目893個,佔39%,其中788個屬2006年應竣工項目,佔全年應竣工項目的52%;1008個項目正在建設;未開工項目374個;45個項目擬申請撤銷或調換。現完成建設規模75.68萬公頃,佔計劃任務的47%;新增耕地面積21.48萬公頃,佔計劃任務的58%;修建田間道路約14萬公裡,灌排渠溝管約23萬公裡,農用井2萬餘眼,泵站7000餘座。工程質量總體符合設計要求,已投入使用的項目較好地發揮了應有效益。
國家投資項目綜合整理,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積,改善了農業生產條件,促進了農民增收脫貧。但國土資源部同時指出,一些地方在申請國家投資項目時,眼睛只盯在資金爭取上,對加強項目管理等考慮不多、不周,帶來了項目實施基礎工作薄弱,項目設計、施工、監理粗放,相關監管不到位等一系列問題。
從今年開始,我國土地開發整理管理方式有較大調整,國家不再下達開發整理項目預算。有人認為,今後地方在這方面的資金安排和使用上,不必受中央政府的約束,將更加自由。對此,國土資源部強調,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權責下移,並不意味著中央部門對這項工作放任不管。相反,中央部門可以有更多的精力加強監管。已經下達的國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其次,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分配方式雖已改變,但土地開發整理仍將繼續落實到項目,對土地開發整理資金的使用仍將繼續嚴格管理,誰都不能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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