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地進津建築企業借照、掛靠、『皮包』公司等問題的存在,市建委在下發《外地建築業企業進津備案管理辦法》的同時,嚴格審核外地進津建築業企業做到『六個到位』,保證了備案資料與企業在津實際情況相符,有效杜絕企業借照、掛靠或『皮包』公司等違規行為。
『六個到位』,一是確保辦公場所到位,即總包企業固定辦公場所不少於300平方米,專業和勞務企業固定辦公場所不少於150平方米,確保企業真實進津;二是確保公司在津管理班子到位,即企業在津有完善的組織架構、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進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行政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是進津企業的人員並提供社保證明,使其履行在津管理職責;三是確保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到位,即總包企業100萬元,專業和勞務企業30萬元,預防企業拖欠工程費和農民工工資;四是確保項目班子到位,即參加投標的企業必須按照項目經理與技術人員不少於1:5的比例配備完整的項目經理班子,防止轉包、收取管理費等行為;五是確保項目經理必須到位,即項目經理必須是本企業的人員,要提供社保,采取換證制度,防止項目經理一證多投,弄虛作假;六是確保施工設備到位,即所有企業參加投標,承攬工程都必須提供與專業、實力和工程需要的設備,保證施工條件與中標條件一致。不符合這六項要求不予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