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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周圍有時會出現一種怪現象,入住了很久的房屋卻並沒有辦理下來產權證。在此,法律專家提醒購房者,在這種情況下,住在這樣的房子中,業主對於房屋的合法權益將沒有任何的保障。購房者應盡量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首先,收房時擦亮眼,免收『少證』房屋。很多業主在收房時,認為只要拿到鑰匙進入房間就萬事大吉,不在乎收的房屋是否具有《住宅質量保證書》以及《住宅使用說明書》,這將為未來的權屬登記的辦理、產權證的取得埋下隱患。如果開發商無法取得竣工驗收,將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書。
其次,盡快辦理權屬登記不要拖延。有的購房者在入住之後,並不急於辦理產權證,這將導致很多問題的出現。一方面,沒有產權證的房屋將無法進行轉讓。另一方面,如果在拖延過程中,開發商消失或者出現抵押、再出賣等各種變數,買房人的利益將無法得到有效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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