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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房子,終於有地方政府開始祭出行政限價法寶了。不出所料,此舉引發多方爭議,焦點正是所謂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之爭。
今年5月以來,面對再次飆昇的房價,南京市開了地方政府動用行政手段調控房價之先河,對商品住宅實施以『政府指導價』為核心的價格監管制度:核准基准價、限定利潤率、規定最高漲幅5%……報道說,這一措施出臺一個月來,引發各界關注和爭論。有人叫好,有人質疑它的有效性,還有人批評它是重搞計劃經濟那一套,南京市政府在開歷史倒車。
可能在真正的經濟學家和專家看來,爭議是『低智』的,至少是糊涂的,因為雙方都拿『市場經濟』來說事。質疑者說用行政手段直接乾預房地產市場,有悖市場經濟的精神;叫好的群眾說,如果市場經濟讓我們買不起房,這樣的市場經濟不要也罷。
但市場經濟其實並不排斥政府乾預,政府完全不乾預的自由市場大概只在幻想的天國中纔有。這一點已經成為當代世界主流經濟學家的共識和常識,關鍵是分辨政府乾預市場的理由、手段、程度和效果。
那些政府乾預的反對者或支持者,不管是拿市場經濟做防衛的盾牌還是做攻擊的靶標,往往都有一個天大的誤會:那些市場是『正常』的市場嗎?他們置身其中的經濟體系是『正常』的市場經濟體系嗎?
答案是:不是。
『正常』的市場應該是充分競爭的,其生產和消費的各種要素可以合法、自由地流通、配置,『正常』的市場經濟也會通過外部手段對外部性因素加以調整,但中國的房地產市場不是這樣的,從來就不是。
作為房地產市場重要生產要素的我們腳下的土地,從來沒有真正按照市場經濟的法則流通和配置;房地產市場的廣大消費者,並不能自由選擇到哪裡居住,在房地產市場上,他們根本不是自由的經濟人。在我們的房地產市場中,作為土地的所有者和出賣人,其實政府本身就是市場中逐利的一方,它同時又要承擔市場監控人和仲裁者的角色,這大概是很多問題和紛爭的根源。
在我們的房地產市場中,房子的價值和價格牽扯著很多富有中國特色的外部性因素。比如,一棟又破又舊、交通也不方便的房子可能因為臨近一所重點中學,而擁有不合理的高價。把某所中學培植和保持為重點中學、名牌中學,正是政府做的事。從公共政策和公共投入上區別對待不同的地區和居住者,也是政府做的事,比如不同的戶籍政策及相應的不同的權利分配,結果便是給不同地區的房地產創造了不同的附加值,如果說這是對房地產市場的乾預,其實中國各級政府一直在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著乾預。
我們不能說政府有掌控土地和區別對待不同地區居住者的權力,有『經營城市』、限制『小產權房』等種種抬高房價的權力,卻沒有出手對開發商的房子限價的權力。我們不能說前者是正當的,後者是不正當的。
向公眾證明政府乾預房價的正當性看似容易,甚至並不需要說服,已經有人叫好了。更困難也更重要的是,如何消除人們在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之爭中的簡單思維,如何向人們證明,這並不是市場經濟的錯,並不代表舊體制的卷土重來。
因為我們改革的不徹底性、不完全性,市場經濟很容易被公眾加上莫須有的罪名,對市場的必要乾預也可能被當作計劃經濟的舊夢重溫——因此,得到好處的人會把它當作舊時代的恩惠,失去利益的人則以此為反抗的武器,權力部門則可能利用這種民意,鞏固和擴大自己的權力。從理論上澄清這些爭議並不難,也許真正的經濟學家和評論家將一笑置之,但是,公眾的觀念和反應是不可忽視的力量。
如果改革長期錯過深入、全面推進的契機,當不健全不正常的市場不斷侵害著民眾的利益、影響著他們的頭腦和行為,改革的合法性、正當性資源就將迅速流失,改革的道路和社會發展的方向就可能迷失,被理論研究和他國實踐所證明的好東西就將蒙受惡名。這就是在我們身邊發生的事。
比如,在房子問題上,近年來單位集資建房買房不斷回潮。單位集資房無疑會重新增加人對單位的依賴,是向單位體制的倒退。對此,一項有關『新社會階層』的網絡調查結果也很耐人尋味。雖然人們對由非公經濟領域從業者和自由職業者組成的新社會階層評價很高,但如果可以選擇,更多的人(42.3%)還是願意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就業,而不是選擇非公經濟領域或自由職業。
打破單位體制和計劃經濟的束縛,給人們更多自由,激發公民更大的創造熱情,這些本來都是我們改革追求的方向,現在的人心卻仿佛背道而馳。這無不與改革遲遲不能深入、全面地推進有關。給公民更多的自由、更多的保障、更多的平等,都是我們的改革欠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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