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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以來,面對再次飆昇的房價,南京市首開地方政府動用行政手段調控房價先河,對商品住宅實施以『政府指導價』為核心的價格監管制度:核准基准價、限定利潤率、規定最高漲幅5%……這一措施出臺一個月,引發各界高度關注和激烈爭論。
千難萬難,買房第一難。住房問題,群眾最關心;房價虛高,百姓最有意見。無論從哪個意義上講,遏制房價,讓老百姓買得起房,住得上房,都是最大的民生問題。房價調控,並非易事,南京市能夠在這一問題上,不回避,不推脫,『該出手時就出手』,應當說,展示出了他們足夠的勇氣。
然而,同日,《市場報》刊登的另一則報道,讓我們認識到房地產市場的復雜性,從而也看到,遏制房價僅僅有房價管制還不夠。真正將房價關進『籠子』,需要地方政府拿出更大的勇氣來!這則報道稱,近日,一位在珠三角和廣西、雲南多年從事樓盤開發的房地產開發商自述了親身經歷的樓盤開發『灰色產業鏈條』。這位姓蔣的房地產開發商坦言:『樓盤開發成本只佔房價20%,開發商能夠拿到其中40%的利潤,餘下超過40%的利潤全部被相關職能部門「層層消化」掉了。』
開發商自曝的利益分配的具體數字,是不是權威,我們不得而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房地產市場的『灰色產業鏈條』是真實存在的。一個有力的佐證是,我們可以數一數全國每年有多少官員因為被房地產商控制而最終腐敗落馬。就拿江蘇一省為例,僅去年就有收受房地產商賄賂270餘萬元的常州市原副市長張東林、『大肆受賄為開發商謀利』的南京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魏竹琴、『老子管城建,親屬搞開發』的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房地產項目的『灰色成本』如何入賬?江蘇一位開發商透露,最後都要轉嫁給購房者。以常州張東林受賄的270多萬元為例,如果要攤到1000套房子上,每戶要承擔2700元;如果是500套房子,每戶要承擔5400元。
除了部門和個人尋租,還應看到,一些地方政府在房地產市場攫取的『合法利益』對房價虛高造成的影響更不容忽視。時下地方官員主導房地產發展的衝動非常明顯。因為在與房地產相關的稅收中,很大一部分歸地方所有。土地出讓金的一大塊直接劃入地方財政。土地出讓價格的高低與房價密切相關,房價越高,當地土地拍賣價也越高。專家分析說,房價走高,是因為強大的『利益聯盟』———一些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部分開發商和金融機構———綜合作用的結果。
可以說,房地產市場的利潤分為兩層,一層是看得到的房地產商的利潤,一層是看不到的利潤。南京市這次利用政府力量調控房價,實質上只是在『看得見的利潤』上做文章,而『看不見的利潤』依然沒有進入政府的視野。倘若不剪斷『灰色產業鏈條』,特別是不剪斷有關政府部門和官員的尋租之手,我們有理由擔心,南京市強力推進的房價調控最後可能變成『空調』。
政府調控房價,要控制房地產商的畸高利潤,但更實質的內容應當是以自我斷腕的勇氣,堅決剪斷自己在房地產市場的利益鏈條。僅僅在削減房地產商的利潤上做文章,無異於揚湯止沸,而由地方政府主導,來一場自我利益革命,恐怕纔是釜底抽薪。將政府的利益之手從房地產市場縮回來,房地產成本就會降一大截,房價很可能隨之下降。即使有房地產商不配合,調控也會容易得多。因為政府沒有利益瓜葛在裡面,說話自然硬朗,措施必然有力,斷然不會出現目前『雷聲大、雨點小』,『調控』最終變『空調』的怪事。
我們期待各級地方政府在調控房價問題上,拿出自我斷腕的決心和勇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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