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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立生態功能分區、環境容量與發展布局
●劃分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禁止開發4類開發區域
從市有關部門獲悉,《天津濱海新區生態建設與『十一五』環境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已完成初稿,目前有關部門和專家正在認真審議。通過審議的《規劃》,將充分發揮帶頭作用,成為統領濱海新區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的綱領。
據介紹,為全面貫徹落實市第九次黨代會精神,按照國務院確立的將濱海新區建設成宜居生態型新城區的功能定位要求,將濱海新區加快建設成為宜居生態型新城區,連日來,本市有關部門加快編制《天津濱海新區生態建設與『十一五』環境保護規劃》。在《規劃》編制中,市環保局濱海新區分局、市環科院及有關專家組成規劃編制小組,充分結合《天津市生態建設規劃綱要》、《天津濱海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以及各專項規劃和文件,全面調查了濱海新區自然、社會、經濟狀況,綜合分析新區優勢與制約因素,根據新區各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要素發展狀況、特點與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確立了新區生態功能分區、環境容量與發展布局。從發展的角度將濱海新區劃分為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禁止開發區域4類開發區域。明確了生態區建設的重點領域和主要內容,主要包括自然資源保護規劃、生態產業與循環經濟體系建設、生態人居體系建設、生態文化體系建設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5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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