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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兩宗掛牌地塊情況
(一)津南陳(掛)2007-067號地塊
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11號)和《天津市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權的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編號為津南陳(掛)2007-067號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開掛牌出讓。
1、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該地塊位於南開區陳塘莊支線東側,四至范圍為:東至苑西路,南至賓水道立交橋,西至簡陽路,北至鶴園南裡居住區(以掛牌文件附圖為准),地上建築物均已拆遷完畢。
該出讓地塊范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也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該地塊土地出讓面積2453.5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其他商服用地(商業性辦公),規劃建築面積不大於3500平方米,建築密度不大於30%,綠地率不小於20%。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40年。起掛價為1211萬元。競買人須交付競買保證金人民幣250萬元,競買保證金到帳期限為2007年7月13日16:00。
2、掛牌時間和地點
該地塊采取掛牌方式出讓,掛牌時間為10個工作日,自2007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16日16:00在天津市河西區黃埔南路81號萬順溫泉花園B座1樓大廳電子顯示屏幕進行掛牌,並接受報價。
(二)津寶(掛)2007-09號地塊
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11號)和《天津市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寶坻區人民政府批准,並經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編號為津寶(掛)2007-09號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開掛牌出讓。
1、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該地塊位於寶坻區霍各莊鎮津圍公路西側,其四至范圍為:東至津圍公路,南至鄉村公路,西至寶坻區霍各莊鎮哈喇莊村,北至寶坻區霍各莊鎮霍各莊村(以掛牌文件附圖為准)。該地塊地上建築物已全部拆除,出讓地界內的農作物在2007年7月17日前由天津市寶坻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負責清理完畢。
該出讓地塊范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也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該地塊土地出讓面積為117901.8平方米,規劃性質為居住用地,容積率為1.2-1.5(規劃建築面積包括陽臺、閣樓及配套公建),建築密度不大於30%,綠地率不小於35%。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文件精神,該地塊建設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佔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
該地塊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70年,起掛價為2950萬元(本起掛價不包括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其具體事宜請與天津市寶坻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協商解決)。競買人須交付競買保證金人民幣600萬元,競買保證金到帳期限為2007年7月16日16:00。
其他要求:
(1)受讓人出資並負責該地塊與津圍公路之間的渠面上架設兩座橋梁,計16米寬,54米長,斜拉鋼結構;
(2)受讓人出資並負責該宗地東北側臨渠和薊潮引渠兩側護坡砌石坡:薊潮引渠護坡為600米長,坡寬為4米,計砌石坡面積4800平方米;東北側臨渠護坡為260米長,坡寬為3米,計砌石坡面積1560平方米。
2、掛牌時間和地點
該地塊采取掛牌方式出讓,掛牌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自2007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17日16:00在天津市河西區黃埔南路81號萬順溫泉花園B座1樓大廳電子顯示屏幕進行掛牌,並接受報價。
二、競買人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企業、其它組織或個人均可參加競買,凡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及法律、法規和本掛牌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競買須知》。
三、獲取掛牌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公告日期為2007年6月13日至7月2日,自2007年6月19日至2007年7月2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區黃埔南路81號萬順大廈B座9層)購買掛牌文件。
四、掛牌標的競買增價幅度
本次掛牌標的的增價幅度為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
五、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各地塊掛牌文件。
七、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聯系人:肖女士
聯系電話:(022)28013224
法律顧問:天津坤鵬律師事務所楊春慧律師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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