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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單位和職工各9%統一調整為單位和職工各10%,最高為單位和職工各15%。同時進行住房公積金年檢,規范繳存行為,維護職工權益。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依法足額繳納稅款的企業和有自有資金來源的行政事業單位,由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可申請提高200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為單位和職工各15%。
對於一些特困企業、困難企業和比較困難企業,可申請降低200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為單位和職工各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670元,單位核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低於670元的,以670元為繳存基數。
天津市自1992年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以來,住房公積金人均月繳存額由最初的不足10元增長到目前的546元。截至2007年4月,天津市職工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474.77億元,累計提取住房公積金197.6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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