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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是殘疾人,靠租房子維持生活,能不能享受減免稅?
回答:根據京財稅〔2006〕947文件規定,殘疾人持有效證件可以享受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即個人取得工薪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征50%個人所得稅;個人獨立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征100%個人所得稅;個人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在生產經營中需請僱員的,僱員中殘疾人員比例為30%以上的,按應納稅額減征100%個人所得稅。出租個人房屋取得的收入,不屬於享受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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