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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是上海的在06年買了套143平的三房(商品房)。因為買房和裝修用光了積蓄,所以暫時沒錢交稅(118萬的房子要交3%的稅,搶錢啊!)所以想問一下律師,象我這種情況可不可以晚點交稅和辦證。因為房子是自住的,而且貸款還要15年還清呢。最好能拖個三五七年的。我08年買的房就是等到貸款還清的時候纔辦證交稅的。
答:如果您沒有貸款而是一次性付款的,那麼應該沒問題。否則,開發商會因為階段性擔保而不會同意您的做法。另外,由於您交稅比較晚,一旦您日後想上市轉讓,會對稅金產生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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