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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陷阱
四招通吃買賣雙方
『中介的利潤不單單是吃差價這麼簡單。』有過5年房介經驗的知情人高先生笑著告訴暗訪小組,房介的利潤主要來源於四個方面:差價、中介費、押金、罰金。
高先生介紹,差價是指一些房介往往會將出租房的出租價格抬高,有的甚至遠遠高於房東的定價,這樣,差價就會落進房介的錢包;中介費就是兩頭通吃,一方面收取租房者的中介費,另一方面收取出租者的中介費;押金是指房介要租房者在入住前交納防止其損壞房屋設施的錢,但對於黑心房介來說,這筆錢一般很難拿回;罰金是指在租房者違約或是損壞房屋設施時,房介開出的罰款。如果在租住的過程中,租房人一旦提前解約,不但押金拿不回來,還得繳納違約罰款。
以王先生租住的住房為例,房介收取信息費100元、看房費20元,加之房租差價1500元與出租人交納的100元中介費,總共是1720元。
業內解密
房介隱性牟利主要有三
高先生透露,除了上述問題外,黑心房介騙取錢財的方法還有以下幾種:
一是利用購房者的急切心理和知識缺乏一房多賣,騙取『訂金』或卷款逃跑;
二是利用房地產市場的信息不對稱牟取暴利。例如明明房屋成交是70萬元,中介公司卻要求客戶在簽訂合同時寫成50萬元,很多購房者認為這樣做可以少交稅款,卻不知道其中隱藏著風險。這是因為一旦出現意外,政府部門只承認其審核過的原價合同;
三是一些中介公司挪用客戶的資金進行牟利。目前中介公司參與房產交易時,一般都是要求購房者在合同簽訂的3天內便將首期款打入其指定的賬戶,等到國土房管部門登記、合同生效後,中介公司纔會把房款付給賣方。由於目前沒有嚴格的法律限制,購房款在中介公司賬戶上停留的時間短則一個月,長則半年或更久。這樣,一些不法房地產中介便利用這個時間差,挪用資金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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