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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居民樓內水管破裂,二十多戶居民家出現了斷水,這為他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大不便。因為就誰應付費維修的問題有分歧,截止目前,管道問題尚未解決,斷水情況仍在繼續。
據塘沽區三號路近開裡小區的居民馮先生反映說:『我們一樓底商地下的自來水管道出現了破裂,發生滲水現象,導致了水壓不足,我們門洞自二樓以上的居民家供水都受到了影響,四樓以上的居民家裡完全沒有水了。都斷水十多天了,太不方便了。』他表示:『壞的是樓內的水管,不是在各戶居民家裡的水管,包括自己在內的很多業主都不認同自己出錢對管道進行維修,樓道內的公共部分應當由自來水公司來負責。』他出示了2003年和自來水公司簽訂的《使用水協議書》,根據其中乙方義務中『自行承擔水表系統以外戶內的供水管道的養護、維修』的條款,他認為:『戶內就是居民門內,其他和我們沒有關系。』
而塘沽區自來水公司的王先生表示:『在這份供水協議中,我們指的戶內戶外是指樓房。有產權單位的由產權單位負責,沒有產權單位的由產權人負責,房子是誰的誰負責,但是自來水公司可以對於他們的管道維修進行無償的技術支持。』
塘沽區建委的紀科長認為:『根據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這部分維修錢必須由產權人進行負責。因為近開裡小區已經過了開發商的保修期,並且沒有公共維修基金,所以只能通過業主分攤進行解決。』他同時表示:『現在大多數業主認可了這個規定,在兩三天內,就能對管道進行維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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