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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建築密度應滿足以下3個條件:首先,住宅要滿足人們居住和日常生活的基本需要。如住宅中有充足的日照,良好的通風,環境安靜,空氣新鮮,有兒童游戲和人們休息活動的地方,配套齊全,生活方便等;其次,按照省地型住宅的要求節約利用土地;第三,要有超前性,為今後的發展留有餘地。一般而言,建築密度越小,綠地率就越高,環境質量相對就越好。影響住宅建築密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在此對4個主要因素進行分析:
1、建築密度與小區住宅平均層數的關系
住宅平均層數即指住宅總建築面積與住宅基底總面積的比值。在總建築面積一定的情況下,平均層數高,建築密度就會相應降低;反之亦然。柯布西埃的現代城市思想主張城市應集中發展,提高市中心的密度,所引起的城市問題可通過建高層建築和高效交通系統等技術手段來解決,在高層建築之間保持較大比例的空曠地。他認為城市應在花園之中,住宅要注重陽光、空間和綠地,其本意就是要通過提高建築物的層數來增加住區綠地,創造良好的住區環境,而不是單純的多住人。
在舊城的平房區,除了房子就是胡同,建築密度偏高,通常在50%以上,甚至達到60%、70%,幾乎沒有綠地,環境很差。隨著城市的發展,住宅逐步向空間發展,多層住宅和高層住宅成為了城市住宅建設的主流,合理提高住宅層數,能夠從根本上減少住宅建築的佔地面積,建築密度也相應得到降低。
2、建築密度與住宅日照間距的關系
建築密度也受到各地制定的日照間距的制約和影響。天津冬天寒冷,保證主要居室在整個冬天有充足的陽光是衡量居住環境質量的主要標准之一。從宜居標志考慮,日照間距要讓每個住戶在冬至或大寒當日,得到2個小時的滿窗陽光。按照這一標志,當前天津市確定的日照間距1:1.5無法滿足要求,合理的間距應在1:1.7左右。提高日照間距的標志也會降低建築密度,對節約用地來說,又是影響容積率的因素。
3、建築密度與綠地率
居住區的各種公共綠地,具有調節小氣候、防塵隔聲、防震避難、美化環境等多種功能,同時它又是就近進行日常戶外活動的場地,應是居住區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組成部分。綠化率越高,住宅建築密度越小,人們生活的舒適度越高。但在房地產開發中,有些開發商在利益的驅使下,沒有按照規劃實施公共綠地,有的甚至私自降低居住區公共綠地標准,以此來提高建築密度。
從以人為本的角度考慮,在住宅建設中應適當降低住宅建築密度,提高日照間距,增加小區綠地面積,從而有效提高住區環境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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