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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商自曝收房貸律師費內幕僅北京『霸王條款』去年就多收買房者2.5億元。
前不久,在北京橫行了8年之久的收取個人房貸律師費的霸王條款終於一去不復返了,今後改為『誰委托誰付費』。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向記者表示,購房人如果發現有銀行違反公告亂收律師,費可向消協投訴舉報。
三方聯合公告
抵制房貸律師費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銀行業協會、律師協會發布聯合公告,抵制『不公平律師費』,在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中,聘用律師要堅持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銀行委托律師調查貸款者的還款能力和貸款資格時所產生的『律師服務費』,要由銀行付費。購房貸款消費者委托律師,由消費者付費。公告還聲明要加強律師行業自律,規范律師從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的執業行為,遵守《北京市律師執業規范》的規定,不得進行雙方代理。
這一公告標志著又一項強加於消費者的霸王條款壽終正寢。
沒見過律師
卻得交費是強盜邏輯
記者在采訪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時,其負責人說:『銀行為了規避風險,請律師審查貸款購房人的貸款資格、收入情況及還款能力等,銀行就得付律師服務費,而不應將律師費轉嫁到消費者的頭上。否則就是明顯的霸王條款。事實上,許多消費者在付了律師費後,卻從未見到過律師,也沒有律師與消費者聯系過。』一位消費者說得更直接:『這不是強盜邏輯嗎?』
北京市消協負責人還表示,銀行或開發商強行為消費者指定律師,要求消費者繳納律師費,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知情權。
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法律事務部主任王前虎強調,無論借款人還是銀行,誰享受律師服務誰就應承擔付費義務,銀行無權為借款人在支付律師費方面設定義務。
房地產商
自曝收房貸律師費內幕
那麼,為什麼收取個人房貸律師費的現象在漫漫8年之後纔被叫停?其內幕是什麼呢?記者采訪了一位在北京和河北地區做房地產的開發商趙總。
趙總透露:『房地產開發商推薦、指定銀行收房貸律師費,說白了,其實是開發商與銀行之間相互勾結玩貓膩。作為房地產開發商,哪幾個銀行給開發商的貸款多,而且及時,與哪幾個銀行的關系好,就會指定哪幾個銀行收房貸律師費。開發商要與銀行搞好關系呀。』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房地產開發商指定關系好的銀行收房貸律師費,能讓銀行提高辦理收房貸律師費手續的效率,盡快辦好房貸律師費手續。這樣,開發商就能盡快拿到購房人的房款。』趙總又解釋了另一個原因。他還說,其實律師見證制度已形同虛設,律師並沒有能力核實購房人的身份證明和收入證明等資料的真偽。更有甚者,有的律師只管簽字,根本不對購房人提供的證明資料進行核實。
趙總還一再叮囑說:『這可是商業秘密,別把我賣了,不要透露我的名字和公司,我可不想出這名。』
工行等多家銀行
已取消律師費
目前,中國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14家銀行已承諾不再收取個人房貸律師費。
據悉,從2005年末到2006年初,工行、民生等多家銀行已取消了強制消費者聘請律師、收取個人房貸律師費的做法。在三協會發布聯合公告前,工行、交行、農行、光大等一些銀行也紛紛取消了個人住房貸款過程中的律師見證環節,即取消了房貸律師費。
記者在采訪招商銀行了解到,目前他們還沒有接到有關通知,個人房貸業務的各項費用均沒有變動,並未取消律師見證環節,仍在收取房貸律師費。
規范律師行為
將從律師執業做起
北京市銀行業協會秘書長唐路指出:『房貸律師服務包括兩個范疇,一個是為銀行把關信貸風險,另一個是為消費者向銀行申請辦理房貸服務。所以,誰需要律師的服務,委托了律師,誰就應付費。』唐路表示,在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初期,銀行在辦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中的確存在著一些不規范的問題,有的銀行委托律師卻讓購房貸款消費者來承擔律師費。銀行業協會將加強行業自律,完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的制度和程序,引導會員為客戶誠信服務。
北京市司法局律師工作管理處的負責人說,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師協會認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中的律師作為銀行的代理人,為銀行提供服務,卻向消費者收取房貸律師費的行業做法的確不妥。律師為銀行審查貸款人的貸款資格和還貸能力,幫助銀行規避風險,收入的獲取完全依賴於銀行與其之間的良好關系,不可能為借款人的利益提供服務。
北京市律師協會負責人表示,北京律師協會將出臺《律師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法律業務操作指南》,從律師執業的角度規范律師行為。
全國所收房貸律師費
是天文數字
北京市銀行業協會表示,按揭貸款由銀行指定律師,並收取律師費的做法源自國外行規。1999年,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中律師見證的環節被從香港房產市場引進到內地銀行,卻變了味兒。據了解,這筆律師費在香港是由銀行和購房人共同承擔的。
我國商業銀行的房貸律師費一般為貸款總額的1%。至3%。。北京2006年房屋銷售面積為2287.8萬平方米,單位均價為8792元,房款總額是2011億元,房貸律師費則收了2.5億元。2005年,北京的房貸律師費超過了3億元。而全國所收的房貸律師費更是個龐大的數字,這些都是由購房人來承擔的。
『吃了我的給我吐出來』
可能性不大
既然房貸律師費本來就不應該收,那麼已經收取的律師費能否退還給購房人呢?用老百姓的說法就是:『吃了我的給我吐出來!』這也是廣大購房人十分關注的問題。
記者為此采訪了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任、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他說:『公告不是法律法規,只能明確今後這筆律師費應由誰來掏,但部門或協會的類似規范性或倡導性的文件並不具備溯及力,也就是不涉及既往已繳費的消費者,退還已收取的律師費的可能性不太大。』民族大學研究民商法的副教授劉景一說:『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款,但很難實現的。公告不是法律,並沒有退款方面的規定。』
北京市銀行業協會秘書長唐路說:『退還費用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在貸款審查過程中律師已經提供了服務。』也有專家說,能否退還購房人以前繳納的費用是個未知數,追回已繳費用沒有多大的可操作性,購房人數量太多,工作量太大了。
三方聯合公告
並不具有法律效力
購房人當然都支持取消律師費,但有的人對銀行是否會真的取消這筆費用表示擔心,怕銀行將律師費轉嫁到其他項目上。那麼,三方公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一位律師專家認為,盡管公告是指導性的,沒有法律效力,但其對銀行和律協、律師還是具有像行規一樣的約束力。因為,銀行業協會參與發布的公告屬於行業內的指導意見,北京的銀行是北京市銀行業協會的會員單位,應該遵守公告;而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都是律師協會的會員,對於律師協會發布的公告也要遵守。北京市銀行業協會秘書長唐路說:『可由各家銀行自己決定是否執行公告。』
購房人要求銀行
雙倍返還律師費
北京的唐女士認為銀行在辦房貸時收取律師費是霸王條款,將農業銀行告上了豐臺法院。
唐女士向農行申請辦理個人購房擔保借款,被銀行收取了380元律師費後。但在購房貸款合同中列明的收費項目中不包括律師費,而且她從未得到過銀行指定律師的法律幫助。此次她提起訴訟,要求銀行雙倍返還律師費。
北京市消協表示,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房貸律師費的收取情況進行監督。如果發現有銀行自己委托律師,卻將費用轉嫁給消費者,消費者可進行投訴舉報,舉報電話為9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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