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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精裝修質量差,品牌改變』的問題,當事人可以通過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附件三『裝飾、設備標准』中加以約定,並按照此約定驗收房屋。但是,現實中通常對『裝飾、設備標准』沒有具體約定,導致發生糾紛時意見不一。通常,開發商為避免承擔責任,將『裝飾、設備標准』約定得非常模糊,比如經常使用『高檔』、『優質』、『高級』等模糊措辭免責。
特別提示:為避免這種情況發生,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將附件三中的『裝飾、設備標准』約定得盡可能詳細。比如:品牌、檔次、價位、產地等等,以免發生爭議時沒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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