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院的民事裁定書已經到了!』1月17日,深圳個人合作建房的組織者林立人接受記者采訪時顯得很興奮:『明天,我們就兵分兩路:一路去洽談收房,一路去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此時,離深圳個人合作建房團隊以1556元/平方米的價格競拍購得兩棟成品房還不足一個月的時間。他們的成功,使個人合作建房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7萬多塊一套房,『為購房者省了一半的錢』
合作建房者拍得的兩棟宿捨樓,位於深圳市寶安金橋工業區,原屬金橋實業有限公司所有。宿捨樓每棟6層,朝向一致。每層一條公共走廊,7套單身公寓一字排開。每個公寓約46平方米,擁有獨立的衛生間、廚房和陽臺。
『房子是經過簡單裝修的,達到入住標准,並非有些人所說的「爛尾樓」。』林立人強調說。
雖然地處偏遠,又位於工業區,房屋與市面上的商品房在設施條件、結構布局上『相距甚遠』,但每平方米1556元的價格已經讓合作建房者心滿意足。
『在深圳,花7萬多元便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幾乎是不可想象的。』很多市民對合作建房表現出極大興趣。
競拍成功的消息公之於眾後,當天就有120多人通過網絡、電話、傳真等方式聯系林立人要求加入。
『一共有84套房子,加入團隊參加競拍的有81人,足夠分了。』林立人說,具體房間的分配,准備抽簽決定。除了第一層和頂層的房間價格上稍微便宜點,二至五層價格都一樣。
周圍新房的價格起價都在六七千元每平方米,而兩棟宿捨樓的每平方米價格只有1500多元,個人合作建房者是否撿了大便宜呢?
林立人解釋說,除了合作建房節省了成本外,還有其他幾方面的原因使房價降了下來。首先是兩棟宿捨樓的土地使用權還剩36年,而新房的土地使用權期限一般是70年;其次房子較舊,建築年代大約在1995年,戶型比較陳舊。
『目前房子的產權還是集體產權,一層樓只有一個產權證。』林立人說,他們打算通過公證處進行產權公證,並在國土局備案。
『這樣就規避了可能存在的產權變更的法律風險。等正式過戶之後,我們再向主管部門申請,分拆為一家一戶的產權。』
當地媒體請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房子估值大約為3000元每平方米。林立人認可這個價格,『大概為購房者省了一半的錢』。
多次失敗之後,『競拍模式』取得成功
林立人和他的伙伴們的個人合作建房構想起始於2004年。當時,林立人看到自己公司的一些年輕員工因為房價太高而買不起房,就開始琢磨個人合作建房。
他們選擇了『競拍模式』——『參加競拍這條路子比較切合實際。一是因為樓已經在那裡了,合作者比較有信心,二是因為手續簡單。』
在經歷過3次失敗之後,『競拍模式』終於在去年12月22日取得成功。經過一番驚心動魄的競價,深圳市寶安金橋工業區五、六兩棟宿捨樓落入合作建房者的囊中。
拍賣中,由於遭遇兩名強勁的對手,兩棟樓的價格分別從214萬一路攀昇,最終以293萬元和299萬元成交。競拍成功後,林立人興奮得高高舉起雙手,『拍賣槌落下的一剎那,心都要跳出來了』。
加上拍賣費用,81名個人合作建房者最終以603.84萬元拿下建築面積3880平方米的兩棟成品樓。
是『合作建房』還是『團購』?
在這個房價高漲的時期,深圳個人合作建房者的成功似乎讓人看到了一線曙光。
上海從事房地產經營10多年的彭先生認為,深圳采用『收購已建項目』的模式,繞過了拿地環節,又避免了建設過程,操作性更強,更貼合市場運作。
然而,一些專家學者們並不樂觀,他們對於個人合作建房的可操作性還存在著方方面面的疑慮。
深圳市社科院地產與城市營運研究中心主任高海燕稱,深圳個人合作建房者的行為實際上是集體議價的成功,而不是個人合作建房的成功。
深圳中原深港研究中心總監張偉也認為,這實際上是一種『團購』行為,僅處於營銷環節,並且存在很大偶然性。他認為,個人合作建房並非想象的那麼容易,還要承擔管理、組織等成本和各種風險,『這種購房行為不會成為主流』。
個人合作建房期待走向規范化
個人合作建房合法嗎?這是林立人經常被問到的一個問題。
『我們所有的操作過程全部符合深圳市的基本法規。』他說,『在深圳,從土地使用權出讓到房產權的交易,都可以個人身份參加競標。』
《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公告》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均可參加競標……上述競買人可以獨立競投,也可聯合競投。』
『如果個人合作建房不按照規范性的章程操作,就很難消除非法集資和非法預售的嫌疑,所蓋起來的房子有可能是違章建築。』深圳一位律師建議,『政府部門應當盡快出臺相關指導政策,通過試點等手段,促進個人合作建房的規范發展。』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