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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可悲不可憐的『房奴』
『他們是住房的奴隸,也是消費的奴隸。他們被裹挾進了政策引導和消費主義攪動的漩渦而無法掙脫,被迫以提前消費和超前消費,加入抬昇房價的合力之中……』這個觀點我基本贊同,也就是說,這些受害者『房奴』於哄抬房價也是有『貢獻』的。
說他們是『被裹挾』、『被迫』,自然是同情的口吻。不過『被政策引導』與『被消費主義攪進漩渦』是兩回事,我覺得,兩者的個人責任是不可相提並論的。關於『政策引導』已有很多專家學者的分析,對地方政府與房地產商聯手抬昇房價,有痛斥地方官員為撈政績或好處不仁不義的,有說因為實行分稅制上交多所以纔不得已而為之的。我想說的是,那些在消費主義支配下,在住房上極不理智地『超前消費』的人,真的那麼可憐嗎?
『消費主義』盛行是我們這個時代的主要特征之一。人要抵御廣告的誘惑與影視中豪華生活方式的暗示,要不與同代人攀比,的確不容易!我年過半百,看有的同事有別墅有轎車心裡也發癢呢。但是,我如果作了決定,我就准備承擔後果,不會怪別人引誘了我。
建設部等九部門聯合制定的《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出臺了15條措施、8大『硬指標』調控房地產市場。其中有一項內容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須佔項目總面積70%以上。我覺得這個住房標准還太寬松,還可以規定10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應佔項目總面積的50%以上(具體數字當然可以討論)。這種『小』房型是二三人的小家庭最經濟可行的,也完全夠用。人的欲望是沒有止境的,三人各一間、書房一間、客房一間、保姆房一間、健身房一間,再來兩套把雙方父母接來同住,再有一座小花園……若有條件,有這麼多房產也不為過呀。可是,以中國人多地少的資源能滿足多少人的這種要求?
想想經濟比中國發達得多的日本、韓國還有中國香港的民居條件,我們現在有些年輕人(一項統計結果表明,21-30歲這個年齡段比30-40歲年齡段的購房者比例大14個百分點)的住房標准是不是定得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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