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故事2已婚房奴:
養得起房子,就養不起孩子
『我每天一睜眼就覺得自己像楊白勞似的,欠了人家一屁股債。』吳飛是北京一家外企的職員,31歲的他去年買了一套總價67萬元的住房,首付30萬元,月供2500元。買房前,已經工作6年的他『居無定所』,搬家都搬過好幾回了,但是考慮到要和女友結婚必須有房子,所以去年『全家舉債』淘到一套尾房,就此也把吳飛一家套在了房子中。
吳飛的新家位於北京市北五環之外,一進門以為走進了剛搬空的房間,雖然經過簡單裝修,但是『家』的感覺卻不旺,20多平方米的客廳什麼都沒有,房間也只是擺了床。吳飛說,因為供房的壓力,他們目前沒有多餘的錢去購買家具和電器,搬進新家後惟一添的兩大件是一個54厘米的電視和一個冰箱。
吳飛今年已經31歲了,遠在老家的母親已經開始念叨抱孫子了。『不敢生。』這是吳飛給出的答案,『房子還壓在身上呢,再生個孩子,我就別過日子了。』
編輯點評:30-40歲正是一個人人生和事業的穩定期,並且通過多年工作已經有了一定的積蓄,他們纔應該是購房者的主力。但事實的結果是,買房後,他們卻面臨更大的生存壓力:房貸、醫療、子女的教育費用和父母的養老費用幾乎壓得他們難以喘息。因此,買房也導致了越來越多的丁克家庭的出現。
專家視角:豈可讓房子囚禁了青年人的性靈?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