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涂飾工程
13.1一般規定
13.1.1本章適用於住宅內部水性涂料、溶劑型涂料和美術涂飾的涂飾工程施工。
13.1.2涂飾工程應在抹灰、吊頂、細部、地面及電氣工程等已完成並驗收合格後進行。
13.1.3涂飾工程應優先采用綠色環保產品。
13.1.4混凝土或抹灰基層涂刷溶劑型涂料時,含水率不得大於8%;涂刷水性涂料時,含水率不得大於10%;木質基層含水率不得大於12%。
13.1.5涂料在使用前應攪拌均勻,並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用完。
13.1.6施工現場環境溫度宜在5?35℃之間,並應注意通風換氣和防塵。
13.2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13.2.1涂料的品種、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產品性能檢測報告和產品合格證書。
13.2.2涂飾工程所用膩子的粘結強度應符合國家現行標准的有關規定。
13.3施工要點
13.3.1基層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混凝土及水泥砂漿抹灰基層:應滿刮膩子、砂紙打光,表面應平整光滑、線角順直。
②紙面石膏板基層:應按設計要求對板縫、釘眼進行處理後,滿刮膩子、砂紙打光。
③清漆木質基層:表面應平整光滑、顏色諧調一致、表面無污染、裂縫、殘缺等缺陷。
④調和漆本質基層:表面應平整、無嚴重污染。
⑤金屬基層:表面應進行除鏽和防鏽處理。
13.3.2涂飾施工一般方法:
①滾涂法:將蘸取漆液的毛輥先按W方式運動將涂料大致涂在基層上,然後用不蘸取漆液的毛輥緊貼基層上下、左右來回滾動,使漆液在基層上均勻展開,最後用蘸取漆液的毛輥按一定方向滿滾一遍。陰角及上下口宜采用排筆刷涂找齊。
②噴涂法:噴槍壓力宜控制在0.4?0.8MPa范圍內。噴涂時噴槍與牆面應保持垂直,距離宜在500mm左右,勻速平行移動。兩行重疊寬度宜控制在噴涂寬度的1/3。
③刷涂法:直按先左後右、先上後下、先難後易、先邊後面的順序進行。
13.3.3木質基層涂刷清漆:本質基層上的節疤、松脂部位應用蟲膠漆封閉,釘眼處應用油性膩於嵌補。在刮膩子、上色前,應涂刷一遍封閉底漆,然後反復對局部進行拼色和修色,每修完一次,刷一遍中層漆,乾後打磨,直至色調諧調統一,再做飾面漆。
13.3.4木質基層涂刷調和漆:先滿刷清油一遍,待其乾後用油膩子將釘孔、裂縫、殘缺處嵌刮平整,乾後打磨光滑,再刷中層和面層油漆。
13.3.5對泛鹼、析鹽的基層應先用3%的草酸溶液清洗,然後用清水衝刷乾淨或在基層上滿刷一遍耐鹼底漆,待其乾後刮膩子,再涂刷面層涂料。
13.3.6浮雕涂飾的中層涂料應顆粒均勻,用專用塑料輥蘸煤油或水均勻滾壓,厚薄一致,待完全乾燥固化後,纔可進行面層涂飾,面層為水性涂料應采用噴涂,溶劑型涂料應采用刷涂。間隔時間宜在4h以上。
13.3.7涂料、油漆打磨應待涂膜完全於透後進行,打磨應用力均勻,不得磨透露底。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