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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毛坯房的逐漸『下崗』,精裝房登上了市場的舞臺。但是很多消費者在購買精裝房時,發現買精裝修商品房與毛坯房在簽訂合同時並無太大區別,也不知如何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據北京市建築裝飾協會家裝委員會金錚介紹,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專門針對精裝修商品住宅的購房合同。買精裝修商品房與毛坯房在簽訂合同時最大的一個區別就在於,毛坯房合約裡面除了一些必要的設備規定以外,其他與室內裝飾有關的條款一概沒有;而精裝修房則不然,合約中佔有很大篇幅的是關於此房屋裝修的規定。但在購買精裝修房屋、簽訂購房合同時,很容易出現問題,給開發商鑽了空子,購房者有苦說不出。
其實,對於購買精裝修住房的業主們來說,也許交驗的房屋看上去眼花繚亂,但實際上應該關注的有四個問題,這也是購房者在填寫購房合同時應該格外注意的。
第一個要點就是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購買精裝修房屋與買毛坯房的一個最大區別在於,對於裝修過程消費者不能從始至終的進行監控,所以很多業主會對工程質量感到心中無數,這時,可以利用購房合同來彌補其中的缺陷。
專家提示:首先,在合同裡明確工程適用的施工規范,可參照建設部頒布的『住宅裝飾裝修施工規范』;其次,合同中應明確工程驗收標准(關於驗收標准,北京有地方的規定《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准》;建設部有適用於全國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三,合同中應明確裝飾工程的監理公司,要求開發商最後出具合法監理公司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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