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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看電視,必須先幫別人還清拖欠的光纖費,太冤枉了!』近日,趙先生打進熱線求助。據趙先生介紹,下周他即將搬進新房,但新家裡的光纖信號卻被關閉了,打電話一問,負責安裝光纖的公司稱由於上一個房客拖欠了3年多的光纖費,公司無奈之下只能將信號關閉。趙先生要重新開通,必須先替別人補交上拖欠的光纖費和保號費。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趙先生正在裝修的新家。他告訴記者,他住的是單位公房,兩周前,他高興地拿到了房子鑰匙。但是到新家一看,卻發現沒有光纖信號。他趕緊打電話到負責安裝光纖的成都有線電視網絡發展公司詢問,不料對方竟告訴他:住在這所房子裡的上個房客從2003年起就拖欠光纖費,公司已經於2003年底關閉該地址的光纖信號,趙先生如果要重新開通,必須先繳清2003年全年的光纖費120元,以及2004到2006年每月3元保號費。對此,趙先生很氣憤地說:『上個房客早在2002年就搬走了,我根本不認識他。他欠的費憑什麼要我來還!』
隨後,記者與成都有線電視網絡發展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取得聯系。該負責人稱:由於公司無法確定每家住戶的具體人員,因此光纖信號是針對房子地址進行收費的。由於趙先生所住房屋戶名沒有變更,根據公司規定要重新開通信號,趙先生必須聯系到上個房客,讓其繳清欠費,或者自己將欠費補上。
昨日下午,經過協商,公司考慮到趙先生情況確實比較特殊,同意在趙先生出具相關證明的情況下,為其重新辦理入網手續。
律師提醒
四川元緒律師事務所律師蒲繼東:趙先生不應該對上個房客的欠款承擔任何責任,也沒有協助尋找上個房客的義務。光纖安裝方具有一定的壟斷和公益性質,如果拒絕為趙先生開通光纖信號則違反了強制締約義務,侵犯了趙先生的合法權益。此外,由於該房屋為單位公房,如果成都有線電視網絡發展公司是與單位簽訂的合同,則單位對欠費負有一定責任。
蒲繼東還提醒市民:在購買二手房時,一定要注意與前房主結清水、電、氣等相關費用,以免事後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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